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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办理拟录取手续的通知
作者:编辑:肖欢审核:发布时间:2021-06-25

各位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相关工作要求,我校2021年拟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相关事项办理要求通知如下:

一、录取通知书

1.录取通知书将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录取检查通过后,由学校寄出,预计时间为7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为准确邮寄,请拟录取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https://yjsjy.hzau.edu.cn/ZSXT/bs/Student.aspx ),在“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一栏中核实本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如本人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有变动,请于7月4日前在该系统中提交修改。

二、调档函

1.涉及考生: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和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定向单位为各省或自治区教育厅)。拟录取研究生为华中农业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无需调档函,由学校统一办理。

2.学校今年提供电子调档函自助打印,考生可以在“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https://yjsjy.hzau.edu.cn/ZSXT/bs/Default.aspx)上进行打印。考生应于7月20日前将档案寄送到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档案室,具体详见调档函内相关要求。今年学校不再寄送纸质调档函。

三、定向协议书

1.涉及考生: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普通在职考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2.学校拟于7月中旬将定向协议书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办理签订定向协议工作。

温馨提示:如需《博士生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定向协议书》(非在职/在职)电子版,可在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业务流程”板块的招生工作中下载。

四、党组织关系转接

1.涉及考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考生。

2.省内新生党员: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选中即将就读“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学院委员会”进行相关操作(例如:拟到我校文法学院就读的新生党员,其原党组织单位应在系统中选中“中共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完成网上组织关系转接。

3.省外新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填写“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学院委员会”。省外新生党员携带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原党组织盖章的本人《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到校后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携带,新生报到时交研究生辅导员。

五、团组织关系转接

1.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

2.核实研究生阶段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内的规范名称(例如:“湖北省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2021年研究生临时团支部”)(注意:只需选择“团湖北省委”并搜索,不可选到“团武汉市委”,否则会出现搜索不到的情况;同时注意应为“华中农业大学XX学院2021年研究生临时团支部”)。

3.原团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本科阶段团支部)管理员或个人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点击左侧一栏“组织关系转接办理”,点击“办理转出”,填写相应信息,办理网上组织关系转接。

4.研究生阶段所在学院团组织将会在系统中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审批”,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5.咨询电话:各学院研究生团工委,联系方式:http://yjs.hzau.edu.cn/info/1205/4016.htm

六、政审表

学校拟于7月中旬将政审表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寄交考生本人,由考生本人联系所在单位人事(学工)部门填写。

温馨提示:如考生需提前办理政审手续,可在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业务流程”板块的招生工作中下载政审表,自行办理。

入学报到后续有关事宜请关注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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