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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9年度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 立项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编辑:侯顺审核:发布时间:2019-05-06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立项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校研务〔2019〕2号)文件要求,经负责人申请,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确定“湖北金旭农发高校育种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等10个项目为2019年度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立项建设项目,现将项目名单予以公布,并就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项目责任

学院研究生教育负责人负责统筹和监督本院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工作;项目负责人负责整个项目的规划、实施、监管、协调、总结等工作。

学院与实践基地依托单位须分别指定人员成立 “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管理协作组”,负责落实专业实践活动计划、安排指导教师、专业实践考核等具体工作。

二、规范日常管理

   实践基地应建立基地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系,主要包括:科学有效的信息对接机制、科研合作机制、联合培养机制和运行管理办法等。尤其要明确对研究生进出基地流程、经费使用程序、工作日志及年度总结的要求,建立学院与依托单位定期交流机制,保证实践基地运行顺畅。

三、强化服务功能

基地建设应坚持边建设、边使用的原则,强化建设绩效,服务研究生培养,建设期间,基地每年须接纳不少于10人次研究生。

四、加强过程监督

   参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管理办法》(校研务〔2013〕2号),各方履行岗位职责,学院要加强实践计划审核、经费使用、研究生实践日志等关键环节监督,防止研究生实践流于形式,研究生院开展不定期考察,发现优秀案例,及时总结推广。

五、合理使用经费

   建设经费采取项目制管理方式,建设期满,结余资金收回。经费使用须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用于保障学生在基地正常学习、工作与生活,不得用于基建、维修等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报告须附经费使用名细。

六、学院配套支持

   项目依托学院应积极提供配套经费、工作条件等保障,督促项目负责人推进基地建设,保障基地的正常、高效、稳定运行。

附件:2019年度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一览表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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