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增强研究生对相关知识的系统掌握和理解,培养研究生从事教学工作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促进研究生课程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9〕56号),现面向2019-2020-2学期研究生课程设立助教岗位,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研究生课堂规模在50人以上的公共基础课(公共英语课堂规模30人左右)、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可申请设立1个助教岗位。
二、岗位职责
助教根据工作安排,协助主讲教师组织课堂讨论、随堂测验、辅导答疑、作业批改、实验实习指导等教学辅助工作。
三、岗位管理
设岗学院和主讲教师负责助教的培训、管理和考核工作。主讲教师不得安排助教独立承担课程主讲任务,也不得安排助教参与考试监考与试卷评阅。严禁主讲教师安排助教从事与本课程教学无关的活动。设岗学院应根据课程教学安排,由主讲教师在课程开始前对助教进行培训。在课程教学进行中,主讲教师应召集助教汇总学生学习情况,明确教学要求并在教学现场对助教工作予以指导。课程结束后主讲教师应对助教的工作进行认真评价。
各学院应建立助教考核制度(含考勤纪律),定期开展助教考核工作,如实记录助教考勤。设岗课程结束后,学院应对助教工作表现进行总体评价,并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将随机抽查助教岗位工作,对虚报助教工作考核结果的主讲教师,将取消其配备助教申请资格。
四、提交时间
各学院结合新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计划,及时组织课程主讲教师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及教学需要填写《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学院依据课程性质分类汇总,于1月6日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审批。
五、其他事项
助教申请工作将于岗位设置确定后另行组织。
附件:1.《研究生助教岗位设立申请表》
2.《学院研究生课程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