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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制)订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作者:编辑:王鹏宇审核:发布时间:2020-11-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根据《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2号)、《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来华留学生具体情况,学校开展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现制定指导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培养单位明确来华留学生教育的培养目标和发展定位,突出学科优势和培养内涵,满足相应学科的教育教学标准和规范性要求,修(制)订符合来华留学生课程学习与课题研究特点的培养方案。


二、本轮修(制)订重点要求

(一)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以我校2020级中国研究生的培养方案为基础和参考。

(二)培养方案主要包括:培养目标、学科简介及研究方向、培养方式、学制与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培养环节、学位论文等七项内容。

(三)课程学分要求:自然科学类硕士研究生最低课程学分24个,人文社会科学类硕士研究生最低课程学分30个,其中必修课最低学分10个。

自然科学类博士研究生最低课程学分10个,人文社会科学类博士研究生最低课程学分18个,其中必修课最低学分10个。

(三)重点建设全英文课程体系。培养单位要坚持顶层设计、系统规范、前沿交叉的原则,充分挖掘全英文课程资源,构建以校本类课程为主体,引智类课程为补充的课程体系,所有全英文课程必须制定英文教学大纲。各培养单位应遴选具有相当教学资质、专业水平、外语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师资承担来华留学生课程教学任务。

(四)《汉语》和《中国概况》作为来华留学研究生的公共必修课,开课学期为第一、二学期,开课单位为外国语学院。

(五)增设培养环节学分。对培养环节增设学分,强化来华留学生培养环节过程管理和质量保障。对所有研究生增设文献综述(1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环节要求,对博士研究生增设资格考试(1学分)、预答辩等环节要求。

(六)来华留学研究生的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标准与同类学科中国研究生的要求保持一致,其中学位论文摘要应当用汉语撰写。

三、工作要求

(一)组织机构

各培养单位是来华留学生培养的责任主体,要求成立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小组,统筹培养方案制定工作。

(二)初审复核

各培养单位组织论证专家对来华留学生培养方案进行初审,研究生院进行复核,未通过复核的,返回修改,限期重新制定。

(三)时间安排

1. 20201210日之前,各培养单位完成培养方案修(制)订,确定各门课程责任教师(团队),组织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组织专家初审培养方案,报送研究生院。

2. 20201230日之前,研究生院逐一复核培养方案,审核未通过者,限期修改重新修订,直至通过为止,形成终稿。

3. 本轮修(制)订的培养方案从2021级来华留学研究生开始使用。

联系人:祁老师

联系方式:87280547 qijing@mail.hzau.edu.cn


附件一: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目录

附件二:来华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编写模板

附件三: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主要框架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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