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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毕业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作者:高依依编辑:高依依审核:蔡江发布时间:2024-09-06

各学院、毕业生: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21〕310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中央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发布此项工作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偿代偿对象

我校2024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申请)。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二、申请条件

  在校期间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学习成绩合格;毕业时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等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申请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毕业生,必须同时满足区域范围、基层单位和工作岗位的相关要求,相关要求参照《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3版)》(见附件)。

三、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

为进一步落实好中央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规范基层就业资助管理工作,加快推动基层就业资助工作数字化转型升级,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启动建设了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

基层就业系统访问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2、申请时间

本次申请的同学需要在10月10日前注册并登录基层就业系统,通过基层就业系统进行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请,未确定工作岗位的同学在“信息填报-就业单位信息-是否已确定就业单位”一栏选择“否”,等实际工作确定后在明年申请复核(具体复核时间待定)。

  3、申请材料

已准备好材料的同学,需要在基层就业系统中按要求提交附件。

(1)“就业证明”在系统中下载模板,并上传至对应就业证明模块。

(2)对于实际工作地点与就业协议(合同)地点不相符合的情况,需要出具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已提交次分配就业证明则不需提交就业证明,且二次分配证明一定要有实际录取单位盖章和实际工作单位盖章)。

(3)“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模块上传本人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4)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中没有写明3年及以上就业年限的需要提供服务年限规定和书面承诺书。“服务年限规定”模块上传“附件1”;“书面承诺书”模块上传“附件2”。

(5)“其他证明材料”模块一栏上传学费证明。

详细操作流程见《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

所有申请材料在系统中上传电子版,原件自己留存,无需邮寄到学校。

四、注意事项

1、请申请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研究生实名加入QQ群869308651,后续工作会在群中通知。

2、以后每年的在职在岗确认都会在基层就业系统中进行,后续工作开始后会在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发布。

3、基层就业系统注册失败的同学请及时联系QQ群内的工作人员。

4、审核结果会以短信形式发送,请各位同学及时在基层就业系统上查看,若审核不通过,需要根据要求及时修改,并再次提交。

5、选调生等暂时没有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的同学在“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一栏需要上传录用证明。


附件:

1、基层就业期限证明;2、基层就业服务年限承诺书 附件1-2.docx


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附件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2.0.0).pdf

4、 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3版).doc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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