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报到
网上自助报到:学生可在2019年8月10日—26日期间登录华中农业大学新生自助报到系统(http://yingxin.hzau.edu.cn/)进行网上自助报到。迎新系统学生登录用户名:本人的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八位出生年月日(例:19950101)。学生登录后可浏览学校针对新生发布的公告信息,登录系统后可查看自己的学号,请牢记。入学后的学生登录校园信息门户用户名为学号。
来校入学报到:报到时间:2019年 8 月 29 日,报到地点:各学院。
因故不能按时来校入学报到者: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一周向录取学院书面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周;需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请于8月29日前向学院递交申请,未办理相关手续且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02住宿
网上选房: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7月11日8:00—7月13日18:00)登录迎新系统(http://yingxin.hzau.edu.cn/zzyx/)自主选择入住的宿舍。网上选房未成功者,7月15日以后到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办理补选手续。(咨询电话:027-87282932)
提前入住:确因科研需要申请提前入住的,购买7-8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填写《研究生新生提前住宿审批表》(迎新系统下载),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后,7月15日起到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提前入住手续,需按140元/人/月标准缴费(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7月5、6日办理提前入住的7月17日后到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办理缴费手续。
不需要学校安排住宿的学生: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hzau.edu.cn/info/1065/1598.htm)下载中心下载填写《研究生申请不在校住宿审批表(当年入学新生用)》并于入学报到时,完成纸质版审批程序后,原件交学院留存,自己留存一份复印件。
其他:2019年入学博士研究生全部入住四人间过渡(转博生仍暂住原宿舍),博园区新建宿舍楼启用后优先迁入,住宿费按照相应宿舍标准缴纳,学校补助过渡期住宿费的一半;2019级MBA、MPA新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03来校入学报到需准备的材料
1.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和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登记照2寸6张、1寸6张。
3.硕士新生需带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博士新生需带硕士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需要迁移户口的新生另需提交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04缴费
1. 缴费项目
住宿费:根据生均面积不同提供920元/生·年、1120元/生·年、1320 元/生·年 和1440 元/生·年四种不同宿舍,学校根据网上选房时确定的实际房型价格收取,床上用品自备。
体检费及医保费:体检费89元。医疗保障包括:在校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以武汉人社局文件规定为准,缴费方式为一年一缴费;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50元/年,按照学制年限一次性缴清。非定向就业(含少骨非在职)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缴费均可享受上述医疗保障。咨询电话:027-87287450。
学费: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博士10000元/年;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学费25000元/年、博士30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25000元/年、博士30000元/年。工商管理硕士学费28000元/年。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非在职考生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缴纳学费并享受奖助学金,在职考生按全日制定向就业缴纳学费并享受国家助学金。
“对口支援计划”研究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取学费,不享受奖助学金。
2.缴费方式
新生须在8 月10日- 8 月26 日期间登录学校计财处网上银行收费系统(http://jccpay.hzau.edu.cn/)缴纳本人应缴费用,收费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均为新生学号(迎新系统中有学号信息)。新生入学应缴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等)全部通过网上银行收费系统缴纳,学校不提供现场刷卡和现金收费服务。
3.不按时缴纳培养费产生不良后果
新生第一学年培养费须在入学报到之前缴清,不按时缴纳培养费(已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拟办校园地助学贷款的硕士生可暂缓缴纳培养费、住宿费)则不能完成迎新系统注册,导致无法进入研究生综合信息服务系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和选课,将会被取消当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资格、停发欠费期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05助学贷款(仅针对硕士生,博士生不享受)
1.关于贷款额度使用:根据国家政策,国家助学贷款仅用于缴纳培养费和住宿费。已办生源地助学贷款或拟办校园地助学贷款的硕士生可暂缓缴纳培养费、住宿费,体检费、医疗保险费必须通过收费系统支付,不可用助学贷款冲抵,否则无法正常体检和享受相关保险报销。
2.关于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开学报到时交给研究生辅导员,学院集中交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处(学生综合事务楼201室)。若生源地助学贷款金额大于培养费和住宿费之和,余额将在银行放款后由学校退给本人;若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小于培养费和住宿费之和,差额通过收费系统补足。
3.关于校园地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学费加住宿费,住宿费标准依据自己所选宿舍不同会有差别,必须依据自己实际宿舍的住宿费标准来申请。拟办校园地助学贷款同学,入学后另行通知。
06户口、组织关系及人事档案转移
1. 党组织关系
省内新生党员: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登录《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选中即将就读“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学院委员会”进行相关操作(例如:拟到我校文法学院就读的新生党员,其原党组织单位应在系统中选中“中共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委员会”),完成网上组织关系转接。
省外新生党员: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共湖北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去处填写“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学院委员会”。省外新生党员携带正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原党组织盖章的本人《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到校后转接组织关系。
2.户口关系
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且自愿迁移户口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迁入地址为: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入学后可以请学校集中办理也可以个人自行办理。
需集中办理的新生:在报到时统一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原件交研究生辅导员,同时需准备1寸登记照2张,大小在25—30kb之间的JPG格式正规证件照电子版一张(以本人身份证号为文件名)。特别注意,户口迁移证要求为2015年(含2015年)后印制版本,迁移证号要为“1”字开头。
个人自行办理:错过集中办理的研究生后续可以自行携带相关证件材料(1.手写个人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迁移证4.在读证明 5.录取通知书 6.招生花名册)到南湖派出所办理。
3. 人事档案:非定向就业和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新生,凭我校寄发的录取通知书和人事调档函到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转移手续。
4. 定向就业生(除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新生外)的党(团)组织关系、工资关系、人事档案、户口关系不转入我校。
5.团组织关系转接:转接单位抬头请填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华中农业大学XX学院委员会”,学院请填写全称,比如“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华中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委员会”;另外,还需要到“智慧团建”系统内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咨询电话:027-87282012)
07体检
迎新系统下载打印《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体检表》(A4双面打印)、《健康调查表》(A4单面打印两页纸)8月28日-29日8:00-11:30、14:30-17:30,30日8:00-11:30到校医院体检,每半天体检600人(现场领取号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