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午,学校在丹桂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推进会。我校副校长张献龙、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韩鹤友、各学院院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2015年参评学位点的负责人、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等35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韩鹤友主持。
首先,今年参加学位点合格评估或专项评估的12个学位点所在的植物科技学院等6个学院先后就学位点合格评估进展做了汇报,就学位点评估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遇到困难与问题、工作推进的时间计划进行了交流,并在会上明确了学位点合格评估各项工作的完成时间。
研究生院学位办有关负责人就教育部出台的学位点合格评估相关政策规定和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标准等内容做了详细解读,我校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标准采用“双保险”标准:一是把好“底线”关,实行“一票否决制”,即根据教育部“2011年申请对应调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最低要求和基本条件”,将师资队伍等5个基本要素列为关键考评点,如有1个关键考评点不合格,自评结果则为“不合格”;二是把好“质量”关,在关键考评点全部达标的基础上,实行60分及格标准,即60%的要素评估结果为“合格”方能通过本学位点合格评估。评估不合格的学位点将会面临着整改甚至撤销的可能,被撤销的学位点不得在5年内再次申请增列。为促进学位点的长远发展,我校孤立二级学科学位点的合格评估标准与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合格评估标准完全相同。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韩鹤友表示,学位点是学科发展的“干细胞”,直接影响着学科建设的长远发展。国家中长期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指明了学位点合格评估事关研究生培养质量,其评估过程的严肃性、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将决定了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未来走向。他提到,国家政策已表明,在未来数十年内将博士研究生招收指标、经费划拨等资源分配着重向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倾斜,而学位点建设的总体情况将成为决定性依据,因此,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位点建设与评估工作,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落实好评估工作。
最后,副校长张献龙教授在会上讲话,他强调,今后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将成为常态化监测评估机制,在大数据时代各学位点要重视数据收集、数据整理和数据分析,将评估数据结果作为一项重要参数纳入到未来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大数据”体系。“十三五”期间,我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要“抓机遇,扩规模,提质量”。特别要认清复杂的研究生教育改革形势,高度重视质量标准、质量评估等问题,逐步调整、优化结构,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可持续发展。针对当前存在的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开展主动性不足,分工不合理等问题,他对未来的学位点评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形成合力,要切实发挥学院学位点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要聚焦重点工作,抓住关键环节,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明确人员分工,拿出切实可行工作措施,形成定期讨论制度,按时保质完成评估工作,做到评估主体不错位,职能分工不重叠,职责明晰不推诿;二是注重统筹,有效推进,要做好国际评估与国内同行专家的统筹工作,做好学科评估与学位点评估之间的统筹,学术型学位点与专业学位点之间的统筹,并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与学院之间、学院内部合作的协调机制作用,团结协作,精益求精做好评估工作;三是各学位点要合理使用学位点合格评估经费,按照预算严格管控,用足用好专项经费,确保在2015年内顺利完成12个学位点的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