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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刘凡审核:发布时间:2018-04-04

校研务〔2018〕10号

 

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及《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校发〔2015〕5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学位点情况

(一)参加合格评估学位点(除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点外)

序号

授权级别

授权时间(年)

学位授权点代码及名称

牵头单位

评估方式

1

博士一级

1998

0710生物学

生命科技学院

国内评估

国际评估

2

博士一级

2000

0902园艺学

园艺林学学院

国内评估

国际评估

3

博士一级

2011

0834风景园林学

园艺林学学院

国内评估

4

博士一级

2011

0713生态学

资源环境学院

国内评估

5

博士一级

2011

0828农业工程

工学院

国内评估

6

硕士一级

2011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资源环境学院

国内评估

7

专业学位

2004

0953风景园林

园艺林学学院

国内评估

 

(二)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点(0951原农业推广)

序号

领域名称

对应原领域

牵头学院

参与学院

评估方式

1

农艺与种业

作物 园艺

草业 种业

植物科技学院

园艺林学学院

国内评估

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农业资源利用

植物保护

资源环境学院

植物科技学院

国内评估

3

畜牧

养殖

动科动医学院

 

国内评估

4

渔业发展

渔业

水产学院

 

国内评估

5

食品加工与安全

食品加工与安全

食品科技学院

 

 

国内评估

6

农业工程

与信息技术

农业机械化

农业信息化 设施农业

工学院

园艺林学学院

资源环境学院

信息学院

国内评估

7

农业管理

农村与区域发展(部分) 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

经济管理学院

文法学院

国内评估

8

农村发展

农村与区域发展(部分)

文法学院

公共管理学院

国内评估

 

 

 

 

 

 

 

 

 

 

 

 

 

 

 

 

 

 

 

 

      

(三)参加教育部专项评估学位点

序号

授权级别

授权时间(年)

学位授权点代码及名称

牵头单位

评估方式

1

专业学位

2014

0252应用统计

理学院

国内评估

2

专业学位

2014

0551翻译

外国语学院

国内评估

 

二、工作安排

(一)学院成立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负责所属或牵头学位点合格评估的组织与协调,成员由学院领导、学位点负责人、联系人、自评报告撰写人、教师代表等组成。

(二)拟定评估工作方案

1.工作计划。主要包括评估工作流程、评估方式、评估小组人员分工、评估材料编写等工作安排。

2.预算评估经费。主要包括会议组织经费、专家劳务费、资料印刷费等。

3.定评估日程。主要包括校外专家名单(不少于5人)、评估时间、评估地点、评估议程安排等。

4.拟写自评材料。主要包括《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简况表》、《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等。(学位点合格评估抽评要素、指标体系可在研究生院网-学位点建设-下载资料-学位点合格评估类表格中下载)。

(三)聘请专家评估

1.审核校对评估材料。包括编印自评材料、汇报幻灯片等,自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有据可查,方便汇编成册,相关数据统计尽量用定量描述,用清单列表或图表表示。

2.组织专家召开评估会议。要求评估专家组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现场考察、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点基本情况,对学位点的合格评估做出评判,并提出诊断式评审意见及改进建议。

(四)总结材料汇编。各学位点根据评估专家组的评议意见,对自我评估相关材料进行修改、整理过程档案,经审定后汇编成册。

(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自评结果材料进行审议,审议结果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六)材料报送及归档。学校学位点合格评估领导小组根据校学位委员会审议结果和意见进行审批,调整或撤销学位点。审批通过的,在“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学位点评估产生的所有材料由学位点所在学院归档保存,跨学院的由牵头单位保存,用于随机抽评,同时提交一份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将合格评估作为“清家底、找问题、促改进、提质量”的良好契机,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思路和举措;要早规划、早安排,聘请国内外学科带头人,为学位点建设精准把关。请于4月20日前将学院学位点合格评估工作小组名单和工作计划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二)认真规划,合理使用评估经费。学位点合格评估专项经费并入研究生业务费,同时按比例划拨接待费,各学院按照相关财务规定,专款专用,统筹用好评估经费。

(三)仔细撰写,按时报送自评材料。学院评估工作小组需分工明确,严格要求,保证数据真实可靠、有据可查,保证材料丰富、文字精炼,请于10月30日前完成合格评估工作并将自评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李伟,87286858)。

(四)科学评估,构建质量保障体系。各学院要采取国际、国内同行专家评估和专业资格认证或质量认证等多样化的评估方式,根据评估结果和意见建议,结合国家相关文件及学校学位点建设整体规划,制定整改方案,促进学位点的资源优化,建立一套健全成熟的学位点自我评估质量保障体系。

 

附件:1.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简况表

     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模板)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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