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春季学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一般在6月20日。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7〕13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春季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
(一)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拟申请夏季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均应进行复制比检测。
(二)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校发〔2012〕228号)和《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纪要》(校发〔2015〕48号)文件要求执行,5月30日前将检测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管理处。
二、做好学位论文盲评工作
(一)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
1.博士学位论文均应参加盲评,盲评结果不通过,不予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各学院负责盲评材料收取和集中报送。本次盲评分两个批次提交材料,请各学院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在3月3日或3月24日将盲评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管理处。逾期将导致盲评工作进程延缓,影响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
3.盲评材料要求
(1)博士学位论文pdf电子版。论文格式参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撰写规范》(校发〔2017〕73号),要求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删去致谢及成果发表等个人信息。文档命名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 (“_”为英文输入法的下划线,下同),例如:10504_120301_2012306010078_LW;
(2)《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盲评审核表》(附件1)纸质版1份;
(3)《学位论文自评表》(附件2) pdf电子版,文档命名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ZPB”,例如:10504_120301_2012306010078_ZPB;
(4)《博士学位论文盲评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电子版,内容填写要求详见《命名规则及博士学位论文盲评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附件4)。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
1.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由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各学院应在4月1日前启动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并及时、规范做好盲评结果反馈,5月30日前汇总盲评结果并报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管理处。
2.硕士学位论文盲评由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以“学号+姓名”命名,例如:2016301110501张三。
三、做好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一)答辩登记。博士研究生应于5月10日前、硕士研究生应于5月20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办理答辩登记。
(二)资格审查。各学院对申请学位研究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研究生个人基本信息、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和科研成果等。资格审查通过,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三)答辩组织。请各学院提前做好答辩安排和答辩组织工作,答辩秘书应提前填报《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表》并提交学院审核,研究生教学秘书应在答辩前5天将答辩安排报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管理处备案,未经备案不得进行答辩,研究生院将在网上公告答辩信息。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在6月10日前完成。
四、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一)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在6月12日前召开,到会委员人数达到应到人数的三分之二方为有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研究生学位授予。会议应形成纪要并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议材料,请于6月15日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静舫、柴倩
联系电话:87282673、87281277
电子邮件:xwb@mail.hzau.edu.cn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盲评审核表》
2.《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自评表》
3.《博士学位论文盲评信息汇总表》
4.《命名规则及博士学位论文盲评信息汇总表字段说明》
附件1-4.zip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