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17〕135号)及《华中农业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实施细则》(校发〔2015〕148号)文件规定,经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审议表决,同意授予胡秋倩等135人博士学位,现将授予名单公示如下:
华中农业大学2021年冬季博士学位授予名单.xlsx
学术型博士学位公示期为10天,起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29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公示期为3个月,起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3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署真实姓名。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学生综合服务楼209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7-87282673/87286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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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