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业务流程Guide
新生入学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流程  > 新生入学  > 正文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新生绿色通道入学政策
作者:编辑:李洪亮审核:发布时间:2022-06-21

一、申办对象

1.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新生

2.拟新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硕士生新生

二、办理方式

通过研究生迎新系统在线办理(登录方式见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三、相关说明

1.缓交额度。

申请绿色通道入学的研究生新生,可暂缓缴纳学费、住宿费,但体检费、医疗保险费须通过学费收缴平台缴纳,否则无法正常体检和享受大学生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政策。

学生可通过校园信息门户(在“我的应用”选择“财务办公系统”)进入学费收缴平台。

2.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已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如需回执单盖章,请于开学报到时将回执单(右上角写学号,姓名)交给辅导员,以学院为单位交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学生综合事务楼217室),学校办理贷款确认后,回执联返还学生。

若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大于学费和住宿费之和,余额将在银行放款后由学校退至本人汉口银行卡(入学后集中办卡);若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小于学费和住宿费之和,差额通过学费收缴平台补足。

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拟新办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硕士生,可参考往年通知(http://yjs.hzau.edu.cn/info/1192/7174.htm)准备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另行通知。校园地助学贷款每年10月-11月由学校组织办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其他说明。

新生第一学年学费须在入学报到之前缴清(已通过迎新系统申请绿色通道入学的暂缓缴纳培养费、住宿费),不按时缴纳培养费则不能完成学籍注册,无法进入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和选课,将会被取消当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资格、停发欠费期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当年转入博士阶段学习的新生,若硕士期间办理了校园地助学贷款,根据贷款合同可正常放款,贷款额度内的学费、住宿费可暂不缴纳,学生通过学费收缴平台补交学费、住宿费差额及体检费、医疗保险费。

联系电话:027—87287176(高老师)

工作邮箱:yjstgw2016@163.com


---友情链接---
华中农业大学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版权所有: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华中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