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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肖欢审核:发布时间:2020-05-25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0〕9号)、《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修订)的通知》(校研务〔2019〕38号)等文件要求,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安全第一

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与具体实际,统筹考虑疫情防控要求和人才选拔需要,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稳妥做好复试考核工作。

(二)坚持科学选拔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对学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素质、学业知识、专业素质、创新潜质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

(三)坚持阳光招生

注重完善制度,严肃招生纪律,严守招生规定,严格规范流程,做到政策宣传到位、程序公开到位、结果公示到位,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实现阳光招生。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具体布置、指导、审查及监督等。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一)复试时间

复试安排在5月中下旬启动,6月中旬基本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复试形式

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各单位复试组专家现场集中考核。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严格审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考生)、学生证或学籍认证报告(应届考生)。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远程复试过程中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

(四)组织实施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专家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专家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2.组织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3.严肃考风考纪。各学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各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复试程序

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修订)、各学院2020年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和复试方案开展复试考核工作。

(六)复试费用:学校不收取复试费。

(七)复试体检:入学期间在校医院进行。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27-87280470;

Email:yjs10504@mail.hzau.edu.cn

附:

1.《华中农业大学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方案》(修订)

2.各学院2020年实施“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细则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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