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培养工作,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拟订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生培养事务,承担招生、教学运行、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推进、就业等工作。
3.负责制定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各项政策和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各类学位授权点申报、建设和评估工作。
4.负责研究生党建与思想政治教育。
5.负责留学研究生招生、培养、教育和日常事务管理。
6.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