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基地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与管理,保障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管理办法》(校研务〔2021〕24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对协议期满的基地开展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6年协议有效期已满及将于年内到期的基地。
二、评估内容与形式
1. 基地自查:各基地负责人对照校级基地建设要求,认真梳理建设期内基地条件保障与制度建设、实践教学与人才培养、科研合作与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成效,撰写《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自评报告》(附件1),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7月25日前报所在学院审核。
2. 学院评估:学院组织评审专家对基地提交的自评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进行审阅,并开展实地走访调研,重点考察基地运行状态、研究生实践条件、双导师指导情况等。学院于9月11日前完成评估工作,填写《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估结果汇总表》(附件2),并汇总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
3. 研究生院复核:研究生院对各学院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并抽取部分基地开展实地核查。对于评估不合格的基地,将依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管理办法》取消基地资格;对建设成效显著的基地,学校将予以保留并优先支持后续建设。
三、工作要求
1. 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充分认识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评估工作取得实效。
2. 实事求是,以评促建。基地负责人须如实撰写自评报告,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客观反映基地建设成效。各学院要以此次评估为契机,认真总结基地建设经验,梳理存在问题,持续提升基地建设质量。
联系人:陈曦
联系电话:87282671
附件:1. 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自评报告
2. 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评估结果汇总表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