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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纪要
作者:编辑:审核:发布时间:2016-11-29
 

华中农业大学文件

校发〔2016133

关于印发《华中农业大学第十

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纪要》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学校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于2016年6月17日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我校2016年夏季学位授予人员名单,并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有关工作进行讨论,形成了决议。现将会议纪要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华中农业大学

             2016年7月13日

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届

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纪要

2016年6月17日,华中农业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丹桂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主席邓秀新院士主持会议,应到委员25人,实到21人。会议听取了第五届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情况,2016年上半年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盲评情况;审议通过了2016年夏季学位授予人员名单,并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有关事宜进行了讨论,形成纪要如下:

一、关于学位授予

会议经表决,同意授予唐年武等196人博士学位(其中同等学力人员2名),不同意授予徐先达等14人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名单附后);经审议,同意授予翁信启等1006人学术型硕士学位,陈鹏等634人硕士专业学位;同意授予牛燕燕等4028人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彭胜等155人成人教育学士学位。

二、关于学位论文质量管理

1.通报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会议宣读了《省教育厅关于通报2015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结果的通知》(鄂教研函[2016]1号)文件,传达了硕士学位论文抽检的基本情况、评议情况分析及抽检结果处理意见等文件精神。会议要求对“存在问题论文”的相关学院领导和导师进行质量约谈,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对抽检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存在问题论文”的导师执行次年停招(对应研究生招生层次)一年的决议。

2.进一步完善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会议要求在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 以防止制度执行出现偏差、处罚措施落实不严等问题,导师及答辩委员会要发挥审查和监督作用,根据论文复制比例及复制内容判定是否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问题。

3.落实导师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把质量观”的主体责任。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结果出现“一次性通过率”和“优秀率”均下降的问题,要求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切实严格审查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内容、形式规范等;要求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严守质量底线,对不符合学位授予标准的学位论文依法依规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以防止矛盾激化及矛盾上交;要求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采取有效激励措施,鼓励博士生多产出高水平、创新性学术成果,以提高博士学位授予质量。

4.严格审查涉密论文的资格及涉密年限。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秉持促进学术交流、服务社会民生与共享研究成果的科学理念,严格审核学位论文的涉密资格及涉密年限。

三、其他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联培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从严审核联培单位兼职导师遴选条件,注重考核兼职导师的科研潜力与指导能力,考虑其对学校、学科建设的贡献力;同时完善联合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培养有关制度,明确校外兼职导师的责权利,加强校内导师与校外兼职导师之间的沟通,严格落实“双导师制”中第一导师为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首要责任人,第二导师为辅助培养的要求。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处理好延期毕业研究生的相关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弹性学制,关于延期毕业生的住宿、奖学金、就业等问题,根据学生具体情况,由研究生导师及学院负责妥善解决。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凝练博士生导师的科研方向,力争在一定科研领域深入研究,做出特色,以免科研方向分散导致研究内容不深入,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考虑对研究方向特别分散的博士生导师采取适当减招或停招的措施,以促进科研方向的精炼和稳定。

2016届不授予普通本科教育学士学位学生名单

序号

学 号

姓名

专 业

不授予学士学位原因

1

2011302200606

徐先达

动物医学

第二学年因考试作弊受警告处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

2

2012304201114

赵琦

生物信息学

第二学年因考试作弊受警告处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

3

2012301201318

谢岳文

植物科学与技术

第二学年因考试作弊受警告处分,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

4

2012311200217

刘承榆

社会学

第二学年因考试作弊受留校察看处分

5

2012306200702

惠楷桐

市场营销

第三学年因考试作弊受严重警告处分

6

2012306200703

田滨

市场营销

第三学年因考试作弊受严重警告处分

7

2012306200709

郭震

市场营销

第三学年因考试作弊受严重警告处分

8

2012312200717

谢意

商务英语

第三学年因考试作弊受严重警告处分

9

2012305200503

杨航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第三学年因考试作弊受严重警告处分

10

2012307200808

张宸枫

机械电子工程

第三学年因考试作弊受严重警告处分

11

2012307200818

方正

机械电子工程

第三学年因考试作弊受严重警告处分

12

2012307200619

熊锐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第三学年因考试作弊受严重警告处分

13

2012307250007

陆思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第三学年因考试作弊受警告处分

14

2012307250006

巴卡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第三学年因考试作弊受警告处分

注:《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授予学士学位

  1.学习期间曾受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或在校期间受过两次以上(含两次)处分。

  2.第三学年后(含第三学年),因考试作弊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华中农业大学办公室            20167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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