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教学质量奖评定的通知》(校发〔2024〕179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优秀导师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认真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职责,立德树人成效突出,完整指导三届及以上毕业研究生的校内研究生导师;
2.指导本科生、研究生社会实践、创新创业、学科竞赛等教育教学活动,成绩突出并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专任教师;
3.完整指导三届及以上本科生学位论文,成绩突出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
优秀导师奖评选名额不多于10人。
三、工作安排
评选采取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院推荐
学院推荐优秀导师奖候选人,每个学院推荐不超过1人;
2025年1月8日前,学院公示拟推荐候选人名单,报送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至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管理处。
2025年1月11日前,学院报送候选人导师心语(50字以内,电子版)、工作照(3-5张,电子版)、推荐词及视频素材至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管理处。
(二)学校评审
优秀导师奖评审会定于2025年1月15日下午2:30 在农业微生物资源发掘与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B座1楼报告厅举行。候选人按抽签顺序现场汇报展示(抽签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时间8分钟以内。评审委员会听取汇报后,投票产生优秀导师奖拟获奖名单。
(三)公示
优秀导师奖评审委员会对拟获奖名单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予以发文奖励。
四、表彰奖励
学校向获奖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并向优秀导师奖获得者所在学院定额增加研究生招生指标。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候选人三年内不得有教学事故和师德失范行为;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把优秀导师奖评选作为选树导师先进典型、发挥优秀导师示范引领作用的重要平台。学院应对候选人申报及汇报展示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指导候选人精心准备,充分凝练教书育人的典型案例与示范经验。
联系人:邵晋辉
地 址:学生综合服务大楼211室
电 话:87286858
邮 箱:xwb@mail.hzau.edu.cn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优秀导师奖推荐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