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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导师岗前谈话工作的通知
作者:邵晋辉编辑:邵晋辉审核:马华力发布时间:2024-04-19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研究生导师队伍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导师岗前谈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通过岗前谈话,增强研究生导师岗位责任意识,压实立德树人职责,强化师德师风,规范指导行为,提升指导能力;引导研究生导师进一步弘扬践行教育家、科学家精神,做“四有”好老师,当时代“大先生”。

二、谈话对象

2023年新聘的校内研究生导师(含新聘博士生导师)及在岗导师代表。

三、谈话内容

岗前谈话采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重点围绕但不局限于基本素质要求、立德树人职责与指导行为规范等三方面内容展开:

(一)明确基本素质要求。通过谈话,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导师政治素质、师德师风与业务素质等3个方面的基本素质要求,强化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帮助导师明确自我成长、素质提升的努力方向。

(二)明确立德树人职责。通过谈话,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导师在提升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培养学术创新能力、培养实践创新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优化培养条件及注重人文关怀等7个方面的立德树人职责及其主要工作内涵。

(三)明确指导行为规范。通过谈话,引导研究生导师深刻认识承担的职责使命,立德修身、严谨治学、潜心育人。坚持正面引导,对导师的指导行为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基本规范;划定基本底线,结合当前导学关系、师德师风等方面出现的典型问题,明确导师指导行为“十不得”。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鼓励学院组织在岗导师参加岗前谈话,做到全覆盖。可与新导师聘任仪式结合,进一步增强谈话工作仪式感。原则上学院书记或院长为主谈人,应根据谈话内容与谈话对象精心备课,结合身边典型案例谈深讲透,切实提升谈话效果。

(二)宣传引导、压实责任。学院各学院应以本次岗前谈话为契机,面向全体导师切实加强宣传,引导广大导师结合研究生培养实际,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新时代的育人楷模,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导师队伍。

(三)工作方案报送。谈话工作在5月完成,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制定谈话工作方案,并于2024年4月25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管理处。


人:邵晋辉,马华力

联系电话:87286858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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