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高质量做好2021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类型
本次导师遴选类型包括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含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兼职导师。
二、遴选条件
各类型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可查阅网址http://yjs.hzau.edu.cn/xwgz/dsdw.htm。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原则上须有在行业产业锻炼实践半年以上或主持行业产业课题研究、项目研发的经历。兽医、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12月8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分会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见附件2、3,下载网址http://yjs.hzau.edu.cn/info/1209/4038.htm)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二)学院分会审核
12月10日前,学院审查、公示申请材料,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将通过审核的申请人材料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12月15日前,学院分会审定拟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表决拟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并将汇总表(附件4、5)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12月20日左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审议表决博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名单。
12月30日前,学校公示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学校正式发文。
四、相关说明
(一)请相关单位做好2021年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导师遴选组织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如期进行。
(二)高层次引进人才直接认定导师资格,由学院统一填报信息汇总表(附件6),无需提交申请表。
(三)符合遴选条件、立德树人好、学术水平高的青年副教授申请博士研究生导师,应严格坚持标准。
(四)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兼职导师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和相关学院共同审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导师遴选工作是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关口,对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导师队伍创新活力、促进学科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程序,落实回避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综合考察,科学评价
各学院分会可根据学科特点和学院实际,制定不低于学校遴选标准的实施细则,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建立以立德树人成效和学术贡献为导向的导师遴选综合评价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应突出对专业实践能力与行业产业经验的考察。
(三)坚持标准,严格审查
各学院应坚持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将导师遴选工作与推动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水平导师队伍。有师德失范或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邵晋辉
联系电话:027-87286858
附件:附件1-6
1.兽医、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基本条件
2.学术型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3.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4.拟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学术型、专业型)
5.拟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学术型、专业型)
6.高层次引进人才认定研究生导师信息汇总表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