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培养机制,落实双导师制,进一步规范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以下简称行业产业导师)聘任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及续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职责
行业产业导师主要负责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训练,在实践期间承担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职责,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案例教学、课程建设等教育教学活动,并为专业学位建设与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
二、新增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工作
(一)选聘岗位
包括专业学位硕士、博士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
(二)选聘条件及程序
选聘条件及程序参照《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校研务〔2023〕20号)文件要求,可查阅网址https://yjs.hzau.edu.cn/info/1038/9608.htm。
(三)材料报送
学院于12月15日前将行业产业导师备案表(附件1)、行业产业导师选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三、在岗行业产业导师续聘工作
(一)续聘对象
2025年12月底前聘期届满的行业产业导师。
(二)续聘条件及程序
聘期内能有效履行行业产业导师职责,无师德失范、学术不端或违法违纪行为,具备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的条件和意愿。
学院根据续聘条件,综合考核行业产业导师聘期内指导专业实践、参与人才培养等履职情况,结合本人意愿,作出续聘建议,经学院分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备案,续聘期3-4年。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填报《拟续聘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12月1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行业产业导师队伍是深化产教融合、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各学院要结合学科专业实际,统筹推进行业产业导师选聘及续聘工作,可与访企拓岗、聘任仪式等相结合,进一步加强氛围营造。新增选聘工作应主动对接行业头部企业、国家急需关键领域的创新型企业,突出选聘对象的行业产业经验与影响力,续聘工作应优先续聘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中参与度高、履职尽责情况好的导师。要加强对选聘及续聘对象的思想政治与师德师风考察,坚持聘任标准,确保选聘工作质量。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邵晋辉
联系电话:027-87286858
附件: 1.华中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备案表
2.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选聘汇总表
3.拟续聘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导师情况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