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高质量做好2023年度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类型
本次导师选聘类型包括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含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兼职导师。
二、选聘条件
各类型研究生导师选聘标准参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选聘管理办法》,可查阅网址http://yjs.hzau.edu.cn/info/1038/7671.htm。
三、选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
11月28日前,申请人向拟申请学位点所在学院分会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见附件1、2,下载网址http://yjs.hzau.edu.cn/info/1209/4038.htm)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12月5日前,学院汇总后将材料电子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学院审核
12月8日前,学院审核、公示申请材料,公示期3天。
(三)分会审议
12月15日前,学院分会审定拟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表决拟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并将汇总表(附件3、4)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四)校会审议
12月20日左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审议表决博士研究生导师推荐名单。
12月30日前,学校公示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学校正式发文。
四、相关说明
(一)高层次引进人才直接认定导师资格,由学院统一填报信息汇总表(附件5),无需提交申请表。
(二)校外联合培养单位兼职导师申请材料由所在单位和相关学院共同审查,校外人员选聘兼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应已受聘为我校兼职教授,选聘兼职硕士生导师原则上应为已与学校签署合作协议的联合培养单位人员。
(三)导师确因工作需要,变更或增加不同一级学科招生专业,需填写一级学科招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6),经本人所在单位及现招生学科专业依托学院同意,向新学科专业依托学院提出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认定导师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导师选聘工作是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关口,对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发导师队伍创新活力、促进学科发展等具有重要作用。各学院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程序,落实回避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综合考察,科学评价
各学院分会可根据学科特点和学院实际,制定不低于学校选聘标准的实施细则,综合考察申请人的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学术水平、育人能力、指导经验和培养条件,建立以立德树人成效和学术贡献为导向的导师选聘综合评价机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选聘应突出对专业实践能力与行业产业经验的考察。
(三)坚持标准,严格审查
各学院应坚持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将导师选聘工作与推动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着力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水平导师队伍。有师德失范或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申请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熊宇箐
联系电话:027-87281277
附件:
1.学术型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2.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3.拟推荐博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学术型、专业型)
4.拟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汇总表(学术型、专业型)
5.高层次引进人才认定研究生导师信息汇总表
6.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导师一级学科招生专业调整申请表
导师选聘附件表格.rar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