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建好建强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教研厅[2010]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集中开展2023年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设置,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设置原则
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应遵循学科发展规律,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国家阶段性紧缺人才需求,按照急需、特色、前沿、冷门的要求,着力加强研究生培养,重点布局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中的目录外学科专业领域。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教师队伍、相关学科基础扎实、人才培养条件优良,能形成与培养目标相适应的研究生培养体系。
(二)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应有一定规模的人才需求,且需求具有稳定发展趋势;
(三)交叉学科设置应具有明确的科学问题或重大技术问题,需要通过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交叉融合进行解决,同时应具有形成相对独立的理论、知识和方法体系的发展潜力,已形成若干明确的研究方向;
三、程序安排
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应严格遵循如下工作流程:
(一)意向征集。相关学院对照清单中目录外学科专业领域内容,结合相关学位授权点实际,填报《目录外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设置意向表》(样表见附件一),并于4月28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与质量管理处。
(二)方案论证。相关学院根据社会需要、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条件,提出增设方案,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撰写《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或《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样表见附件二),9月30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三)专家评议。论证方案经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由相关学院聘请7人以上(含7人)的外单位(应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同行专家,对增设方案进行集中评议,形成《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或《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样表见附件三),并结合专家评议意见修改完善论证方案,10月10日前一并提交至研究生院;
(四)网上公示。10月20日前,研究生院将拟增设二级学科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等材料提交至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二级学科自主设置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同行专家、其他学位授予单位及社会公众为期30天的质询;
(五)校会审议。根据公示结果,12月16日前,相关学院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或《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备案表》(样表见附件四),并附《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提案》(样表见附件五),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
(六)增设备案。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并经学校批准后,研究生院将拟增设的二级学科名单及公示材料、公示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其它
(一)自主设置授予博士学位的交叉学科,所涉及到的一级学科均须已获得博士学位授权;自主设置授予硕士学位的交叉学科,所涉及到的一级学科均须已获得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
(二)增设方案应在相关学科形成广泛共识,专家评议前应在主责学院的党政联席会议上讨论通过。交叉学科设置需充分考虑学科交叉的必要性,确实体现交叉的必要,可通过现有单一学科或专业技术加以解决的,可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
(三)为快速响应国家需求,相关学位点在组织论证方案的同时应同步制定该学位授权点的培养方案,学校将加强统筹,在招生、培养等多个环节对急需学科专业设置予以支持。
联 系 人:邵晋辉 马华力
联系电话:87286858 87286989
联系邮箱:xwb@mail.hzau.edu.cn
附件一:1.目录外二级学科设置意向表.docx
附件一:2.交叉学科设置意向表.docx
附件二:1.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提纲).docx
附件二:2.自主设置交叉学科论证方案(提纲).docx
附件三:1.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样表).docx
附件三:2.自主设置交叉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样表).docx
附件四:1.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样表).docx
附件四:2.自主设置交叉学科备案表(样表).docx
附件五: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提案(样表).docx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