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细则》、《华中农业大学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改革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2019学年度学年总结鉴定及“三好研究生”评选,发挥其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导向功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及内容
参加对象为所有注册在学2017、2018级全日制研究生。转入博士阶段学习的2017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在原硕士班级参加学年总结鉴定和“三好研究生”评选。
学年总结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修养、法纪观念、集体意识、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公益活动及群体文化活动等方面,原则上不少于800字。
二、三好研究生评选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特色鲜明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学农爱农、刻苦学习,潜心科研,成绩优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品行高尚;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识大体,顾大局,集体主义观念强;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身心素质良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凡本学年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能参评“三好研究生”:
1.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有损害学校声誉和社会安定团结的言行;
2.受到学院或学校通报批评达两次,因违纪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3.学位课程考试(考查)不及格;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5.无故不参加学年总结鉴定或鉴定不合格。
三、三好研究生评选比例及办法
各学院根据报研工部备案的研究生学年鉴定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组织评选,按不超过参评研究生20%的比例评定 “三好研究生”。
四、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总结(9月6日-20日)。研究生个人撰写学年总结并填写《研究生学年鉴定表》;
(二)班组鉴定(9月20日-25日)。党支部、班委会组织班组鉴定和群众评议,确定“三好研究生”候选人,报学院审核;
(三)学院审核(9月26日-10月10日)。学院审核确定“三好研究生”初步名单,并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与学年鉴定表交学生综合服务楼217室,电子版发送至yjstgw2016@163.com;
(四)学校审批(10月10日-30日)。学校对各学院报送结果进行审批,并公示3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正式名单并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动员。研究生学年总结鉴定、“三好研究生”评选是研究生德育的重要内容和环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研究制定好本学院实施方案,引导研究生实事求是地自我总结、自我评价,营造“比学习、争创新、促成才”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程序,评选公正。在工作过程中,各学院要认真听取导师、研究生意见,切实做好组织和思想工作,确保研究生学年总结鉴定、“三好研究生”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评审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以轮流坐庄、抓阄等形式确定“三好研究生”名单,一经发现取消评选结果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树立典型,加强宣传。“三好研究生”应是在思想品德、政治观念、学习科研、社会公益、社会实践、群体活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各学院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宣传,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研究生学年鉴定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