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更好地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规范我校研究生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流程,经商中国银行华农支行,研究确定了我校2021年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办理程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已经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研究生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办理时间
2021年10月15日至22日
三、贷款金额
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四、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附件1),手写签名处按捺手印,参考附件中的《贷款期限、金额表》填写;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3)研究生证(非入学首年申请,个人照片页和基本信息页)或录取通知书的复印件;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手写签名处按捺手印;
(5)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附件3),授权书第二条的用途选择“第(一)种”用途,需在手写签名处按捺手印;
(6)申请人手持身份证和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的照片,A4打印即可,此项材料用于查询个人信用信息;
(7)本人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仅需正面);
(8)如果借款人为未成年人(18岁以下),需提供监护人填写的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证明书(附件4)。
2.线上申请
10月22日前,在线填写贷款申请表。
3.签订合同
银行预审通过后,将择期进行线下签订贷款合同,提交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校园地贷款QQ群消息(QQ群号196405833)。
4.银行放款
银行一般在第二年1-2月将研究生学费、住宿费放款到学校银行账户,将生活费放款到学生本人填报的中国银行卡账户。
五、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银行要求,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本人亲自办理;
2.贷款材料中出现的手写体必须工整规范,不能出现不规范的行书、草书、简化字、繁体字等,且只能使用黑色墨水钢笔或者签字笔书写,不能用圆珠笔书写;
3.根据中国银行安排,本次只能办理2021-2022学年的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明年可根据中国银行的相关政策,继续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27—87287176
附件(点击下载):
1.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
4.法定监护人同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证明书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