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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作者:编辑:审核:发布时间:2012-03-07

  

关于准备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各位研究生、本科生:

   201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工作已于3月1日启动,根据各位同学在准备材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现说明如下:

一、关于申请材料数量:

请各位同学按留学基金委最新通知准备材料,不申请学费者准备9项材料(去掉第4、第8项材料),一式三份,不需装订,只需要按顺序用燕尾夹夹好。申请学费者准备11项材料,一式四份,不需装订,只需要按顺序用燕尾夹夹好。


二、关于申请材料详细说明:

封面

准备封面时应注意的事项:1、学号不需要填写;2、申请材料清单中,有的材料在复选框中打“X”;3、不申请学费者准备一式三份材料,不需装订,只需要按顺序用燕尾夹夹好;申请学费者准备一式四份材料,不需装订,只需要按顺序用燕尾夹夹好。4、申请者签名处要手填,不可打印。

封面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下载中心—培养工作—公派出国类表格:http://yjs.hzau.edu.cn/pygz/py8/201109/W020120307337892479415.doc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准备申请表时应注意的事项:1、在网报系统里选择学生类表格填写并打印;2、请同学们按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判断认真填写即可,学校对申请者的填写内容无统一答案;3、学校将邀请专家统一审核纸质材料,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将打电话给申请者到办公室当面修改。4、请同学们在3月11号之前完成网报,并将申请表打印出来,与其他材料一起交给学院教学秘书老师。以便学校能有时间帮助大家审核、修改材料。5、系统会对申请表自动生成编码,因此申请者打印后如还有修改和变动,就必须全部重新打印三份,否则,会出现申请表编码不一致的情况,无法上报。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准备意见表时应注意的事项:1、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用填写,只用打印出来即可;2、申请人请本学院分管领导手填一份打印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复印2份放在相应的位置;3、将推荐意见的文字内容发电邮给py@mail.hzau.edu.cn,并注明申请人所在学院、姓名和申请类型。4、推荐意见300字左右,内容应包括被推荐人学习、工作情况;学术、业务水平和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出国研修的必须性和可行性;回国后的使用计划。5、《推荐意见表》的上半部分(单位名称、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联系人等信息)不用填写。


3.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注意的事项:1、只需要提供复印件即可,原件本人留存;2、具体内容要求按留学基金委网站说明办理;3、提醒申请人注意的:offer中需要有“外语水平已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的相关文字;4、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者的offer中需要包含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联合培养和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内容。


4.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注意的事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否则,不需准备。

5.学习计划(外文)

注意的事项:1、外文,一般是英语,若是英语以外文字需要提供中文翻译件。2、篇幅:1000字以上;3、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学习计划要有中外双方导师签字,攻读学位的有外方导师剪子即可。


6.国外导师简历

注意的事项:一页纸即可。


7.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注意的事项:1、复印件即可;2、只需要中文成绩,不需要准备英文成绩。


8.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注意的事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否则,不需准备。


9.外语水平证明

注意的事项:1、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者提交GRE、雅思、托福成绩复印件即可;2、联合培养类型的申请者请在研究生院下载中心下载并填写申请版外语水平证明表;2、学校将在3月15日左右对联合培养申请者进行外语水平的考核,具体时间地点见后续通知;3、学校将根据考核成绩给联合培养申请者统一开具正式版的外语水平证明,并返给申请者以供扫描。4、请联合培养类型的申请者自行查询本人申请的国外留学单位对外语水平的要求,并在表格中注明。


外语水平证明表下载地址:研究生院—下载中心—培养工作—公派出国类表格:

http://yjs.hzau.edu.cn/pygz/py8/201109/W020120307402319034663.doc



10.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的事项:1、复印件即可;2、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注意的事项: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复印件即可


以上申请材料应按以上顺序用燕尾夹夹好即可,不申请学费资助者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提交留学基金委,学校留存一份;申请学费资助者需提交四份,其中三份提交留学基金委,学校留存一份。

三、由于2012年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的要求有所变动且多为临时通知,所以请各位申请者及时关注基金委网站及学校公派项目专栏。请各位申请者在申请表中填写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以便学校在审核材料时能及时联系。

有其他问题,可通过py@mail.hzau.edu.cn和电话87282671咨询。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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