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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新)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
作者:编辑:审核:发布时间:2013-05-08

各学院:

根据《关于全面修(新)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校发【201229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学校定于20135-6月开展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修(新)订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根据新的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培养要求以及具体课程设置与学分,继续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刚性与柔性相结合、多元化与系统性相结合”的工作原则,按照“教学目标明、课程设置精、教学内容新、教学方法活、教学效果优”的要求,以学位课为重点,加强不同层次(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类型(学术型、专业型)课程间相互衔接,加强相关课程(含外单位课程)间的相互支撑,积极推进研究性教学和学习,进一步提高课程教学在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修订范围

新的培养方案中列出的所有研究生课程。

三、修订内容

修订内容包括课程基本信息、课程内容、教学组织形式、考核方式及学习要求等。课程内容原则上要详细具体。专题课、进展课的课程内容可以只列课程架构。(填写表格见附件2)。

四、修订程序

1.大纲编写

由学院指定课程责任教师,责任教师至少承担过一门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原则上须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其他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其他系列教师需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任务需报研究生院审核。责任教师组织教学团队集中讨论,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跨学院的课程由学院提出,由研究生院组织讨论。510日前将责任教师名单(附件3)报送培养办公室备案。

2.大纲审议

责任教师全面审阅课程教学大纲,包括课程教学内容的合理性、教学方法的先进性、考核方式的科学性。学科首席专家组织学科课程教学大纲的审议,主要审议学科内课程间的衔接,教学内容的时代性,核心课程和教学用书建设。

3.学院审核

各学院应成立课程教学大纲审核专家组,负责全面审核本院的课程教学大纲,主要包括相关专业间课程的协调,本、硕、博课程间的衔接,教学队伍的配备,教学条件的保障。研究生教学秘书协助进行形式审核,并作好记录,及时向责任教师反馈审核信息。516日前将学院审核专家组名单(附件4)及审核时间安排报送培养办公室备案。

4.学校审定

原则上以学院提交的已签字盖章的教学大纲为定稿付印。

学校成立由督导员、分管院长组成的学校研究生教学大纲审核委员会,重点审核学位课程、公共课程和跨学院(科)课程的教学大纲。培养办公室负责审定课程教学大纲形式。

五、时间安排

520日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初稿;

525日前,学院审核定稿,研究生秘书汇总报送培养办公室;

531日前,学校审核,反馈审核意见;

67日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定稿,印制《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六、几点说明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课程教学大纲的编写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组织落实好本单位的修订工作。主管院长负责本单位大纲的编写工作,督促工作按计划推进,确保大纲编写质量。请各单位通知督导员协助审核课程教学大纲。

2. 课程教学大纲中的课程基本信息应与新培养方案中的总学时、实验学时、开课学期、开课单位、课程类别等完全一致。

3. 定稿材料纸质版一份及电子版一并提交培养办公室。

4. 培养办公室联系人:赵希庆、许丽琼,联系电话:87282671

电子信箱:zhaoxiqing@mail.hzau.edu.cn

附件:(可从研究生院——培养工作——下载中心下载)

1.《关于修(制)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的说明》

2.《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参考)

3.《修(制)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责任教师名单》

4.《修(制)订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学院审核专家组名单》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

20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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