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提升课程教学在研究生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引导研究生自主学习,促进学生能力发展,为同类课程教学提供示范借鉴,推动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水平整体提高,学校决定开展研究生示范性课堂评选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示范性课堂评选建设面向我校所有学科,包括学术型与专业型的硕士、博士生课堂。
对不同层次(硕士生、博士生)、不同类型(基础理论类、研究方法类、实验/实践类、专题进展类等)课程,建立示范性教学课堂。
二、评选要求
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与考核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具有示范性作用。
要求教学理念先进、教学内容前沿、教学模式新颖、教学方法科学、教学组织严谨、教学效果优良、受益学生多,教学队伍稳定,教学文件齐全。
三、评选程序
(一)申报。主讲教师填写《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示范性课堂申报表》(附件)一式二份(同时附电子版,文件名为:学院-申报课堂名称-负责人姓名)。
(二)学院推荐。学院可根据上述申报条件组织相关课程负责人申报。学院领导及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进入课堂了解上课情况及研究生反映,给出推荐意见。
(三)随堂听课。学校组织专家听课,给出初步意见。
(四)评选确定。结合学院推荐意见与随堂听课意见,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同类课程教师及研究生观摩听课,评选确定示范性课程。
四、资助与建设
学校对示范性课堂予以奖励,并资助建设。每门立项课程分别资助经费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不超过0.5万元。
为发挥示范性课堂的作用,学校将组织任课教师、研究生开展教学研讨,总结提炼经验;学校将组织网络视频建设,提高优质资源共享率,满足研究生自主学习,为师生互动搭建平台。
五、其他事项
报送时间:春季开设的课程,请学院于2013年4月2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夏季与秋季开设的课程,请学院于2013年11月20日前报送申报材料。
联系人:王鹏宇
联系电话:87282671
E-mail:wangpengyu@mail.hzau.edu.cn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示范性课堂申报表
研 究 生 院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