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我校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推荐选拔工作正式启动,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拔办法(修订)》(校发[2016]167号)文件精神,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计划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8]3025号),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下拨我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推荐指导性计划为50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选报规模为3000人,面向全国公开选拔。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7]3225号),2018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包括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两类,选拔规模为800名,面向全国公开选拔。
二、推荐选拔条件
符合《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推荐选拔程序及时间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至4月5日。根据此要求,我校推荐选拔工作程序及时间如下:
1.2018年3月18日前:拟申报研究生联系国外高校,取得正式的邀请信或通知书及语言证明,准备申报材料,申请人交《华中农业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yjs.hzau.edu.cn/pygz/py8/)到学院,学院报拟推荐名单到研究生院;
2.2018年3月20日—3月26日:申请人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报平台上填写材料(网址:apply.csc.edu.cn),并打印、提交申请材料到学院,学院汇总后交研究生院;
3.2018年3月27日—3月29日:学校组织专家审核书面申请材料,确定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4.2018年4月1日—4月3日: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收取正式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呈报正式推荐名单;
5.2018年4月-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四、工作要求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我校进一步加强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建立稳定的联系,有利于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各学院、各学位点应十分重视该项目的实施,认真组织在读研究生积极申报该项目。项目实施情况将作为考核各学院研究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情况及分配研究生招生指标的重要依据。
研究生院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