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保证教学秩序稳定,研究生院将下达2017-2018-2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书并启动研究生教学计划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研究生教学任务书以培养方案和课程库为基础,是各学院开设研究生课程的主要依据。
2.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研究生教学任务书,具体落实本学院研究生教学计划。各学院上报教学计划原则上不得超出教学任务书范畴,所开设课程的名称、学时和学分等必须与培养方案、教学任务书一致,不得随意改动。
3.研究生公共学位课(英语、政治等)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其他课程由各学院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及教学任务书组织安排。
4.原则上不再新增培养方案以外的研究生课程。确系必须开设的新课程,须在提交本学期教学计划的同时提交《华中农业大学开设新课程申请表》(附件)及论证材料。开新课的论证工作一般由学院自行组织,论证完成后于开课学期前与该学期教学计划一并交研究生院备案;跨学院的开新课论证工作由研究生院协调相关学院共同组织并备案。未经研究生院备案的新课程,不得开设。
5.《教学任务书》可从系统“开课选课”—“开课管理”中下载备查。
6.《教学计划安排表》的制定程序为:先在“开课管理”—“开设课程”中开设下学期课程,完成此程序后,在“开课管理”中下载《教学计划安排表》,系统已将课程是否是培养方案内课程进行了自动备注,如不能开课的请在备注栏注明“不开课”并填写原因。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制订教学计划,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教学计划安排表》(电子版、纸质版)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如有开新课还需报送申请表及论证材料。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7年11月13日
附件: 《华中农业大学开设新课程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