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发广大教师投身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全面总结并推广我校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成果,不断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效,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奖励对象
在教育教学工作(含教学研究、教学管理和教学辅助)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并产生较大影响的集体和个人。
二、评审奖励范围
(一)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效取得的新成果,代表建设高质量本科教育、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方向。
2.重点突出教师转变教育教学思想观念、深化“四新”建设、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优化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模式、推进课程与教材改革等方面的举措与成效;突出学生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下加强实践创新、拓宽国际视野、增强服务“三农”本领的成长成才实效;突出教学管理在构建“大思政”育人格局、推进数智化教育教学、激发基层教学组织活力、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的功效;突出服务育人在搭建教学资源平台、深化教科产融通育人、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二)高等教育(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奖励范围
1.反映党的二十大以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在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重要成果,在人才培养的实践、改革、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
2.奖励内容主要包括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深化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推进科教融汇、深化教产融合、加强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课程体系建设、提升导师队伍水平、强化培养过程管理等方面。
三、成果推荐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把正确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贯穿教育全过程,以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中心,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关键作用。
(二)坚持服务需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本科生教学成果注重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特点,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研究生教学成果注重在服务党和国家重大决策、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探索前沿科学问题和解决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三)坚持质量导向。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效为核心,有利于加强学科专业建设,有利于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四)坚持追求卓越。在培养机制上有重大改革,在科教融汇、教产融合培养模式上有重大创新。本科生教学成果注重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研究生教学成果应取得重大原始创新成果,有利于全面提升知识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
(五)坚持一线规则。优先奖励长期从事教育教学的一线教师、研究生导师,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四、成果要求
(一)申报成果须符合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反映新时代推进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质效取得的新成果。
(二)申报成果须符合评审内容。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内容相同而没有特别创新的情况下不能再次申报。
(三)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 4 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应符合下列条件:
1.成果完成人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成果完成人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教学管理工作者或参与协同育人的校外企事业单位有关专家。成果完成人为学校在编在岗教师的,在研究期内须每年系统主讲一门与申报成果相对应的课程;申报研究生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完成人应担任研究生导师,持续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
3.成果完成人须直接参加成果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原则上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8人。
4.成果完成单位指成果完成人所属,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做出主要贡献的基层单位。
五、评审奖励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成果须提交《华中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及反映该成果的总结(5000字以内)和相关附件材料。教学成果若为教材,须提交样书(2本)。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申报组织工作,遴选优秀成果项目推荐学校。
(三)学校评审奖励。学校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申报成果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报教学成果奖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奖励。
六、成果奖项设置
本次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教学成果特等奖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重大贡献,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并产生重要影响。
教学成果一等奖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显著成效,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并产生重要影响。
教学成果二等奖应在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的某一方面有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一定成效,处于本校先进水平并产生一定影响。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学校成立2025年教学成果奖评审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学成果的总结、鉴定、评审和奖励工作。下设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
(二)开展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旨在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做好申报与评审工作。
(三)教学成果奖推荐要做到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双把关。学院要做好对推荐成果主持者、参与者的资格审查,确保政治过硬、师德表现过硬。
(四)评审工作坚持逐级申请、择优推荐,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回避和异议制度,对评选结果实行公示。
(五)请各单位于2025年7月10日前将《华中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报送相关部门,电子版通过系统填报(登录网址:http://5es1ibn3.mh.chaoxing.com)。本科教学成果奖材料报送至学生综合服务楼427办公室,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材料报送至学生综合服务楼210办公室。附件表格可在华中农业大学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本科生院联系人:孙倩茹 王春潮 电话:87286116、87288985
邮箱:abc@mail.hzau.edu.cn
研究生院联系人:宛瑾 祁婧 电话:87281277、87280547
邮箱:wanjin@mail.hzau.edu.cn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书
2.华中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系统填报指南
3.华中农业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华中农业大学
202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