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规范学籍学历管理,学校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学历教育研究生开展分类管理,具体通知如下:
一、分类管理的对象
依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校发〔2024〕183号),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3年,具体以入学当年招生简章规定为准。博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直博生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6年(含硕士阶段)。最长学习年限为基本修业年限基础上增加2年(含休学)。
此次分类管理的对象包括:2019级博士研究生、2020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21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二、分类管理的程序
根据研究生具体情况,分为以下三种情况进行管理:
(一)本人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正在积极从事学位论文课题研究的研究生,经导师同意,向所在学院提交《学历教育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提出不超过24个月的特别延期申请。学院审核申请表内容,提出明确意见(批准延期的需注明延长学习年限时间),于12月5日之前将审核通过者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研究生可延长学习年限。申请延期的研究生在批准期限内仍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作退学处理。
(二)本人提出退学申请
研究生本人申请退学的,向所在学院提交《学历教育研究生退学申请表》及《学历教育研究生非毕业离校程序单(退学)》。学院审核批准后于12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作出退学处理决定
1. 对于学院在穷尽各种联系途径均无法取得联系的研究生,学院在12月5日前将《暂未取得联系学历教育研究生名单汇总表》报送研究生院。
2. 研究生院对未取得联系的研究生进行公告60日。公告期间研究生与学院进行联系,可以提交退学申请或延长学习年限申请。
3. 公告期满后,学院党政联席会对于未提交延期申请或退学申请、提交延期申请未获批准的研究生,讨论确定拟退学处理研究生名单,于2026年2月10日之前提交学历教育研究生拟退学处理审批表》及《学历教育研究生拟退学处理情况汇总表》至研究生院。
4. 研究生院汇总各学院拟退学名单,对拟退学处理的研究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5日)。研究生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异议。学校将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5. 公示期结束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学校出具退学文件。
6. 送达退学决定书。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着对研究生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与每一位超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及其导师联系,不漏一人,摸清研究生情况,并严格按要求进行分类管理。
所有材料涉及研究生签名的必须为本人手写签名(不能代签),纸质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学生综合服务楼207),个人电子版材料以“学号-姓名-年级”命名,学院统一打包发送到邮箱:py@mail.hzau.edu.cn。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87281740
附件:
附件1.学历教育研究生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doc
附件2.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退学申请表.doc
附件3.学历教育研究生非毕业离校程序单(退学).doc
附件4.暂未取得联系学历教育研究生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5.学历教育研究生拟退学处理审批表.doc
附件6.学历教育研究生拟退学处理情况汇总表.xlsx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