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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通知
作者:宛瑾编辑:宛瑾审核:任竹青发布时间:2026-05-27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一次党代会工作部署,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加强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提升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和范围

结合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总体框架与内容要求,进一步优化培养方案含留学生培养方案)相关内容,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订:

(一)优化人才培养目标定位

紧扣新时代研究生教育发展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强农兴农为己任,面向国家重大战略与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着力培育富有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自主学习力、实践创新力、数智创造力、全球胜任力的拔尖创新人才。强化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原始创新能力,夯实学科基础;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创新与复杂问题解决能力,深化产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培养目标应充分体现学科专业特色,明确知识、能力与素质等方面的具体要求,使学生能更好地服务国家战略,胜任科研、技术、管理与决策等领域的高层次工作。

(二)完善研究生课程体系

学院应系统梳理各学位点课程体系,在课程目录中科学整合内容重复或关联度过高的课程,构建层次清晰、结构合理、特色鲜明、衔接紧密的课程体系。

1.公共必修课是面向全体研究生开设的通用性、素养类必修课程。为进一步强化学术诚信教育、学术伦理要求和学术规范指导,加强科研记录规范,提升研究生科技写作能力。学校将统筹优质师资,面向2026级全体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开设《学术道德与科技写作》课程(16学时,1学分,秋季;专项研究生按对应专项培养方案执行),作为公共必修素养课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科研伦理与学术规范》和《如何写好科研论文》两门在线课程自下学期停开,请各学院根据如下课程信息在课程目录中更新对应的课程编号与开课单位信息。

课程编号

开课单位

上课学院

301210002001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植科

302210004040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

动科动医、化学、食科

303210002008

资源与环境学院

资环、水产、工学、信息

304210002005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生科

305110002001

园艺林学学院

园林

315110002001

公共管理学院

公管、经管、文法、马院、外语

2.一级学科核心课是面向整个一级学科开设的基础性、通用性核心课程,内容覆盖本学科所有研究生必须掌握的理论基础与方法论体系,旨在构建宽口径、厚基础的学科知识框架,为深入研究筑牢学术根基。围绕一级学科核心课程,要配强配优师资力量,系统修订教学大纲,着力打造学科标杆课程,统筹推进课程与教材一体化建设。学术型硕士或直博生培养方案中一级学科核心课不超过3门(包括人工智能垂直领域课程),学术型博士培养方案中一级学科核心课不超过2门,其中同一门课程不分方向设置。

二级学科核心课是一级学科核心课的延伸,聚焦相关领域知识与研究方法,帮助研究生掌握专业理论与前沿技术,具备独立开展相关研究的专业能力。当年招生人数不足10人的专业,其二级学科核心课原则上不独立开设,由培养单位结合学科相近性,统筹跨二级学科开展合并授课、共建共享课程资源,单门课程选课人数不少于20人方可开设培养单位要根据学科特色合理确定二级学科核心课程总数,设置总学分要求,不设置固定必修课程,学生在课程范围内自主选择修读课程。自然科学类相关学科硕士和直博生培养方案中,要进一步提高实验、实践类课程占比,强化学生的科研实操训练与科学探究能力,为独立开展学术研究奠定坚实基础,二级学科核心课程须至少设置2门实验、实践类课程,相关学院可结合项目制实验资源条件支撑情况,鼓励将《项目制实验》纳入二级学科核心课程

3.专业领域主干课是面向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的专业核心课程,以行业、产业实践需求为导向,覆盖核心知识、关键技能与典型实践场景,培养学生解决特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教学内容应及时反映行业产业最新发展,体现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课程设置要突出实践导向,在保证必要理论深度的基础上,提升实践教学比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验、实践类课程要强化专业实操与综合运用训练,使学生系统掌握行业、产业核心技术,具备解决复杂真实问题的能力。自然科学类相关专业硕士培养方案中,专业领域主干课须至少设置2门实验、实践类课程,相关学院可结合项目制实验资源条件支撑情况,鼓励将《项目制实验》纳入专业必修课程。

4.选修课旨在拓宽知识视野、完善知识结构、强化专业特色、提升综合素养。优化选修课结构,课程设置需兼顾学科拓展性与培养适用性,停开覆盖范围过、受众规模过小的课程,确保教学资源合理配置与使用效益。

(三)严格课程学时调整审批流程

不可随意变更课程学时和学分,确需调整的,须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调整必要性、合理性及影响范围开展充分论证,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且调整不得对其他年级现行培养方案的执行稳定性造成影响。

(四)规范开停课要求及处理流程

已经确定停开的课程请在系统中作停开处理,并在培养方案课程目录中删除对应的课程信息;原培养方案和新增学位点培养方案中拟增设的新课程,须经学院充分论证,确认该课程为支撑培养方案实施所必需后,提交申请至培养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列入培养方案课程目录并在系统课程库新增课程。

(五)其他说明

需新增培养方案的学位点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相关单位按后续通知要求开展制定工作农业卓越工程师专项、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湖北省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崖州湾专项等专项培养方案由研究生院组织修订定稿。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一)2026年6月15日前,各学院对照通知要求启动修订工作,组建由分管院长、学科带头人、导师代表、学院秘书构成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修订全流程工作,完成培养方案初稿。

(二)2026年6月20日前,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培养方案修订论证会,根据论证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2026年6月30日前,修订后的培养方案提交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将研究生培养方案(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须经学科负责人、分管院长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留学生培养方案(另外提交1份英文版本)、一级学科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及《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说明表》(附件1)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若开设新课,需按开新课流程完成论证后提交《华中农业大学开设新课程申请表》(附件2)、《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

(四)2026年7月10日前,研究生院完成培养方案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由学院教学秘书将培养方案录入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并指定到2026级对应的研究生。专项培养方案由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定稿后,各学院录入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并指定到相应的专项研究生。

联系人:培养处  宛 瑾

联系方式:027-87284088  wanjin@mail.hzau.edu.cn

附件:1. 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说明表.xlsx

          2. 开设新课程申请表.doc

          3.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docx

研究生院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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