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2023年高校学生的教师资格申报实行个人网上报名与学校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要求进行申报。为方便学生申报,学校申请设立了现场确认点,进行集中受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我校在读学历教育研究生。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春季网报时间为:4月17日8:00至4月28日17:00。
三、报名网站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网上报名流程
1.在武汉市教育局或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网站上查询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要求: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者到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网站查询;申请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者到武汉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按有关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进行网报。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面试合格的申请人(即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红色合格证书),网上报名时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湖北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和教师资格面试合格(即取得湖北省颁发的蓝色合格证书),网上报名时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直接在网报系统中下载PDF格式《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最好不要在线打印),用A4纸正反打印。申请人网报时应注意选择认定机构的区别,高中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是武汉市教育局,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的认定机构是洪山区行政审批局(洪山区教育局)。我校学生必须选择“华中农业大学”作为现场确认点。如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选择错误,将直接导致申请失败。(华中农业大学确认点有两个,研究生请选择研究生确认点)
3.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必须按照要求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一致。确认填报相关信息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完整,将导致不能认定)。《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相应表格所需的照片均不可以打印,必须粘贴纸质照片。所有的照片(包括网上报名提交的照片)必须底版一致。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者牢记报名号及密码,以便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
5.申请者须自行下载《资料袋封面》(见附件),连同申报材料到研究生院培养处现场确认。
五、现场确认
1.确认范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的在读学历教育研究生。
2.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23年5月8日下午2:30-5:30,2023年5月9日上午8:30-下午5:30;学生综合服务大楼221。
3.现场确认须携带的材料:
(1)牛皮纸资料袋,并张贴相应2023档案袋封面;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信息核对表》2份原件,《核对表》是认定过程存档备查的依据,建议申请人下载该文档后使用电脑填写信息(不建议手填),使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白底证件照(与网报照片保持一致)、手写签名。(在读研究生毕业学校和专业须填写本科,学历学位填写大学本科、学士,个人承诺书区域确保清晰);
(3)学生证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注意普通话水平必须是二级乙等以上,申请语文教师资格的,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
(5)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必须与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
(6)检查结论为合格的体检表原件(注意用指定的体检表);
(7)本人1寸彩色白底登记照3张(与网报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注意不要贴死了;
(8)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在读研究生需提交本科毕业相应证书);
所有材料必须用牛皮纸档案袋(自行购买)装好,并打印封面粘贴在档案袋上,所有材料按装袋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排放:《申请表》、《核对表》、《体检单》、《个人承诺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考试合格证明、学位证、普通话证书复印件已经在认定系统通过可不交,最好以上文件全部携带)。
六、上报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
学校于6月份之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证、申请高中或中职教师资格证的申请材料报送分别报送至洪山区或武汉市教育局。
七、领取教师资格证
学校集中领取教师资格证后下发至申请人所在学院,由学院负责发放给个人,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体检有效,申请人从武汉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中,任选一家医院进行体检,使用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
2.申请人务必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材料不全或不合格将导致申请不成功。
3.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携带规定的材料到网报时所选的现场确认点参加现场审核确认,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87281740,现场认定工作QQ群:210662064(研究生专用)。
附件:
1.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春季高中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2.洪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3年春季初中及以下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