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培养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3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订原则和范围
以2022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为主要依据,在总体框架结构保持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培养环节和课程设置,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修订:
1.进一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生培养要始终坚持“四个面向”,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强化有组织科研,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
2.本研贯通课增加本科通识课的学分认定。研究生根据个人专业基础及课题研究需要,可在导师指导下选修本科生专业核心课程和本科通识课,考核合格后取得课程成绩,列入研究生成绩单,最多认定2门本科阶段课程的学分,计入研究生课程学分。
3.课程调整。根据相关国家文件及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并结合2022级培养方案运行情况,科学合理开展课程调整,包括新开课程、停开课程等。原培养方案和新增学位点培养方案中的新开课程均需提交申请至培养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系统课程库新增课程。
4.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况。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认真组织开展2023级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经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后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电子版)、《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说明表》(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开设新课程申请表》(附件2)及《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于6月2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
2.各学院将修订后的培养方案于7月7日之前录入一体化系统,并指定到相应的2023级研究生。另外,2023级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以及湖北省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项目的培养方案由研究生院组织审核定稿后,各学院录入一体化系统,并指定到相应的专项研究生。
附件1: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说明表
附件2:华中农业大学开设新课程申请表
附件3: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