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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胡晓雅编辑:胡晓雅审核:祁婧发布时间:2024-05-07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基委)《202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 博士后项目指南》,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国家公派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学期限和资助期限

6-24个月

二、申报人员要求

(一)应届博士毕业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青年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通过博士培养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保获得博士学位;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设站单位推荐,应确保完成国外学业回国后方可出站。

(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一定外语交流能力。外语水平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1)合格标准的,留基委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暂未达到外语合格条件的,也可申报,但须保证在派出前获得相关合格证书。

(四)具有正式邀请函,留学身份为博士后。国外研修邀请单位应为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导师应为所在研究领域的国际知名专家学者,不支持与在国内有两个及以上兼职单位的华人导师合作。

(五)选派范围暂不包括: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但未经留基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留基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留学回国服务不满2年者。

三、申报程序

(一)5月20日前,申报人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附件)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应届博士毕业生将材料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处(学生综合事务楼209)、在站博士后将材料送至人力资源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行政楼211)、在职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将材料送至教师工作部办公室(行政楼227)审核。

(二)5月24日前,相关部门审核后由教师工作部组织评审,协助申报人修改完善申报材料。

(三)5月30日前,申报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申报,教师工作部审核后推荐至留基委。

四、相关说明及要求

(一)申报人提供的相关附件材料包括:1.有效的出国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2.正式邀请函(复印件),须明确在国外研修的专业方向,该方向须与承担的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申请本次留基委全额资助项目的邀请函中提及的研修出发时间须在2024年6月至2025年12月之间;3.主持或参加科研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或学校科发院出具的在研课题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本次留基委录取资格有效期为2025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资格自动取消,请申报人注意合理安排研修时间并按期出国。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年内不可再次申请。

(三)申报前,请认真阅读留基委项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2800)。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docx


研究生院联系人:胡晓雅    联系电话:87281740

人力资源部联系人:范玢瑶  联系电话:87285113

教师工作部联系人:周年年  联系电话:87285066





                      研究生院  人力资源部  教师工作部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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