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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邵晋辉审核:发布时间:2024-10-17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生导师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发司[2024]101号)精神,为着力构建导师信息采集及管理长效机制,最大程度减轻导师工作量,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请组织本单位博士生导师按如下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工作:

一、采集对象

截止2024年8月31日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资格的博士生导师。

二、工作流程

(一)信息采集

博士生导师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登录进入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选择“导师工作”进入“导师信息采集录入”模块。采集过信息的导师选定历史填报数据点击“修改”,新聘导师点击“新增”即可开始信息采集。

采集信息包括导师基础信息、博士生信息、科研情况等,均为必填项,具体说明如下:

1.导师基础信息。导师基础信息来源于人力资源部以及往年博导信息采集信息库2023年以后聘任的博导需首次采集相关信息。

2.博士生信息。博士生信息由系统自动关联学籍库数据获取,导师需核对是否完整或有误。

3.科研情况科研情况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获奖、专利授权情况等四个部分,基础信息来源于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和图书馆,需分别更新并采集202311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研(含此期间结题)科研项目发表的科研论文、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获得授权专利情况。

(二)信息确认

导师需认真核对并补充各项采集信息,涉及科研情况等各项数据进入学校科研管理系统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完成信息采集并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提交采集信息,提交学院审核。

请于20241023前完成信息采集与确认流程。

(三)信息审核上报

学院及时跟进导师填报系统情况,并于10月24日前对导师填报信息进行集中审核。研究生院于1025日前完成导师信息审核并将采集信息上报教育部博导信息采集系统。

三、工作要求

博导信息采集数据将与全国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数据精准对接,填报完成情况及填报质量将被纳入教育部年度招生计划统筹考虑,请各学院高度重视,确保按时完成填报工作并切实提高填报质量。


人:邵晋辉

联系电话:027-87286858



                                        研究生院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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