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办法》(校研务〔2021〕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一)抽检范围: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博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学位论文。
(二)抽检重点:1.新增学位点、新聘导师的首批研究生学位论文;2.论文盲评专家评审结果出现C或D的学位论文;3.论文复制比检测结果中有大于10%的学位论文;4.学年度内导师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6篇及以上的学位论文;5.其他因工作需要需抽检的学位论文。
二、工作组织
(一)抽检规则:随机抽检与重点抽检相结合,通过系统抽取产生抽检名单。博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当年学位授予总数的5%,硕士学位论文抽检比例为学位授予总数的2%。
(二)评审安排:11月19日前,研究生院从图书馆调取抽检论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抽检论文进行双向匿名评审。
(三)结果运用:论文抽检结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通报,将作为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及学院研究生教育年度考核、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及导师招生资格审核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并对存在问题论文的作者、导师和学院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2024年研究生学位论文校级抽检名单
研究生院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