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学校拟于2012年6月20日前后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为确保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现就今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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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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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6、19、20日
5月2、3日
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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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办、各学院受理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盲评材料
(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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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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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向学院分会递交有关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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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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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分会召开会议,并向校学位办提交上会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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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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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抽取拟上会人数的10%进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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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5—开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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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办准备上会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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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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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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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14周至17周(5月13日至6月9日)为专业学位研究生集中答辩时间,请各学院注意加强答辩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2. 5月接受的盲评论文送审结果将于6月中旬返回,其学位将于下次学位委员会(2012年12月)上讨论。
二、答辩前的资格审查
1.硕士研究生应至少提前20天、博士研究生应至少提前30天办理申请答辩登记手续(含:提交学位论文1份和《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审核表》1份);其中,学籍未满三年的,需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2.申请答辩时,研究生已发表论文应达到《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
3.学院应对所有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包括申请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类别、专业、导师)、培养环节(学分、个人培养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开题报告、课题检查)、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论文发表等,并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三、材料提交
1.通过资格审查后,答辩秘书应尽快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表》,并至少在答辩前7天送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备案;凡未经审核、备案者,答辩无效。教学秘书须在答辩前5天将答辩信息电子版(按规定字段汇总)报送至校学位办,以便上网公告并安排听取答辩。
2.研究生须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入个人学位信息。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好学位信息的采集、整理、提交工作,注意提醒毕业研究生在网上完善个人信息,保存好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学位信息登记表,确保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
3.各学院应在组织召开本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的基础上,按时提交拟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具体上报材料说明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手册》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标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确保今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2.请各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研究生及其导师,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并加强答辩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3.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有《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和《华中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可以由研究生本人到研究生院办公室(丹桂楼206),凭转账单购买。
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我办。
联 系 人:郑红波、汪 华
联系电话:027-87282673 87281277
电子邮件:xwb@mail.hzau.edu.cn
附:关于2012年夏季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的说明
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附件:关于2012年夏季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材料的说明
一、上会材料
(一)分会授予学位名单(即投票单)
含学术型学历博士、同等学力博士、学术型硕士、同等学力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在职人员)、高校教师,分类建表,并按学科代码顺序排列。
注意:
1.务必做好学生专业(专业学位填写类型、领域名称)、学号、导师、论文题目、保密期限、发表论文的核实(具体格式详见样表);
2.学术型学历博士学位授予者名单中培养方式填写:硕博连读、提前攻博、优博培植三类;凡优硕创新的学术型学历硕士,学位授予者名单备注栏须填写“优硕创新”。
(二)研究生学位档案
1.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1)学位登记表(一式2份);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2份)。
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高校教师、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1)学位登记表(一式2份)
(2)论文答辩原始记录(含答辩决议书)
(3)论文评阅书(硕士2份、博士3份,盲评者无)
(4)投票表决单(1式5-7份,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者必须7份)
(5)成绩单(一式2份,同等学力申请者资格审查表中装入者可不要)
(6)答辩评分表(1式6-8份)
(7)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至少1份,硕博连读或提前攻博者含硕士阶段和博士阶段各1份,也可两者合并为1份)
(8)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检查记载表(1份)
(9)入学登记表和报考资格审核表(仅高校教师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需要,1份)
(10)论文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
以上材料请于6月15日前全部送交校学位办。
说明: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档案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后,由校学位办填写证书编号,并分别转给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并入个人人事档案)及教学秘书(并入综合档案送学校综合档案室)。其他学位档案由校学位办直接转校综合档案室。
(三)提案
学院分会拟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的相关事宜。
二、其他事项:
1.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在6月14日之前报送至校学位办,每生至少一份,以便组织专家核查论文。逾期不能报送论文的,将作延期上会对待。
2.其他毕业生学位论文,硕士一式三份、博士一式四份于2012年9月5日前交校学位办,其中博士论文需按要求进行精装、覆亚光膜;
3.请提醒拟授予学位研究生认真填写学位信息登记表并留院存档,研究生院网下载中心有表格,注意专业学位、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科学学位信息登记表格式样有所不同;
4.请提醒毕业生认真填写“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书”并签名;特别是“学位论文是否保密”、“如需保密,解密时间”等栏目的填写,必须与答辩申请表及投票表决单中一致。请学院收集论文时仔细检查,未达到要求者须重做。论文独创性声明及使用授权书关系到论文是否公开,将对以后申请专利等产生重要影响。
5.请注意不要将以下材料放入学位档案中:
a.申请论文答辩审核表
b.答辩委员会审核表
c.学位信息上报登记表
d.保密论文的回执
e.盲评通知及评阅结果复印件
f.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正式接受函及文章复印件
其中,a、b、c和d项都应放学院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