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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编辑:审核:发布时间:2018-05-11


 

关于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

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研务〔201821

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9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动态调整撤销和增列的学位授权点名单的通知》(学位〔20183号),我校新增一批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为进一步加强新增学位授权点建设,加快新增学位授权点导师队伍建设,学校决定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2017年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增列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详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各类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具体遴选办法,详见《华中农业大学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发〔2010189号)、《华中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发〔2010188号)、《华中农业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校发〔2010185号)、《华中农业大学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校发〔2010187号),上述四个校发文件可在研究生院网页/学位工作/导师遴选一栏下查阅。

三、遴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为有效衔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招生工作,本次新增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由12月提前至5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个人申请

520日前,申请人填写相应表格(见附件2,可从研究生院网页下载:学位工作/下载资料)并准备有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向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请。

(二)学院初审与公示

530日前,有关学院初步审查申请者的遴选资格后,提交拟遴选候选人材料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61-5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

(三)通讯评审

学院如确因学科发展需要,拟破格推荐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必须于525日前将破格推荐人员的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通讯评审。

61-10日,研究生院学位办对学院破格推荐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候选人进行通讯评审。

(四)学院分会讨论

612日前,有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核候选人的申请材料,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拟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初步名单和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名单,并将名单报送研究生院学位办。

(五)学校审定

620日左右,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别召开全体会议,通过学院确定的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名单;审议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名单,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六)结果公示

630日前,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一周。公示无异议,学校发文正式公布最终名单。

四、资格认定

(一)我校在编在岗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如果需要调整或增加招生专业,必须向该专业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申请资格认定。认定结果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二)外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成为我校兼职研究生指导教师,须进行资格认定。认定程序与前文遴选程序相同。

(三)根据学校第十一届学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凡属2015年开始引进的教授级人才,在引进时办理了博导资格审定手续的(需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可不参与此次遴选,证明材料由学院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做好新增学位授权点遴选与资格认定工作,对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教育质量、推进学科发展与创新具有重要意义,有关学院应高度重视,提前谋划好新增学位授权点导师队伍遴选、引进、培养、建设等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做到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二)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有关学院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学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的需要,坚持标准,严格按照学校制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任职条件进行遴选,做到宁缺毋滥;要认真核实申请材料,特别考察申请人员的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及科学道德等情况,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有学术不端或学术失范行为,应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备案。

六、若遇疑问,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

  联 系 人:范金凤、李钰婧

  联系地址:丹桂楼215

联系电话:(027)87282673

电子邮箱:xwb@mail.hzau.edu.cn

附件:一.我校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


1.我校新增学位授权点名单

 

序号

新增学位

授权点名称

新增学位

授权点类型

牵头学院

1

公共管理

博士一级

公共管理学院

(参与学院:文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2

生物工程

博士一级

生命科技学院

3

兽医博士

博士专业学位

动科动医学院

4

法学

硕士一级

文法学院

5

新闻传播学

硕士一级

文法学院

6

外国语言文学

硕士一级

外国语学院

7

数学

硕士一级

理学院

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硕士一级

信息学院

 

2.我校经动态调整增列学位授权点名单

 

序号

增列学位

授权点名称

增列学位

授权点类型

牵头学院

1

应用经济学

硕士一级

经济管理学院

2

马克思主义理论

硕士一级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化学

硕士一级

理学院

4

生物工程

硕士一级

生命科技学院

 


                二.相关表格下载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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