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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016-2学期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入学资格审查的通知
作者:编辑:审核:发布时间:2016-01-13

各申请者:

请按如下要求办理审查手续:

一、报名时间

114日至125日。

二、资格审查

1.基本条件

1)原则上获得学术型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2)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主持或参编相关专著,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成果以上奖励;

3)每位申请者仅限两次申请机会,若第一次申请未通过,则需延期至少一年有新的研究进展后再提出申请;

4)拟申报的指导教师必须有完整培养一届学术型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导师经历,每学年仅有一个招生指标,并且连续招生不得超过三年;

5)招生学院包括:植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具体招生专业参照《2016年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提交材料

在附件1中下载《华中农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入学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入学资格审查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后,电子版发送至chaiqian@mail.hzau.edu.cn;纸质版需快递(EMS或顺丰快递),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各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复印件(1份);

4)《入学资格审查表》中科研成果支撑材料复印件(1份,如为中文期刊论文,需同时复印期刊目录);

三、入学手续办理

1.审查通过后,需先交纳不少于5000元的培养费。可提前转账或报到时刷储蓄卡,不收现金。账户:华中农业大学,账号:554757528331,转入银行:中国银行武汉华农支行846006请注明:xxx(姓名)同等学力培养费,并携带转账凭证原件;

2.凭学费发票单,填写入学登记表(需21寸彩色登记照),一式两份;

3.入学登记表一份交培养科,一份交学位办,并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选课;

4.如需在校住宿,请下载填写附件2《住宿证明》并打印,交学校宿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

5.所有纸质版材料需带原件复审。

四、学费

收费标准为45000元。

五、联系地址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1号丹桂楼215办公室

邮 编:430070

电 话:027-87281277

联系人:柴老师

附件1:《华中农业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入学资格审查表》

附件2:《住宿证明》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6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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