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第十一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学校决定于近期开展换届调整工作。现将各分委员会换届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原则上按已有建制依托相关学院组建。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15人组成(取单数),设主席1人,副主席1-2人,秘书1人(可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兼任,但其不属于分委员会成员)。
分委员会主席须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兼任,副主席由分管院长、主要学科的学科带头人担任。委员应为所在学科带头人或知名专家,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分委员会成员应覆盖本单位的主要学科,其中,教授数原则上不低于2/3。
三、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名单由依托学院遴选推荐,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
四、请有关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遴选与推荐工作,于3月25日前将推荐名单(样表详见附1,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李 伟 范金凤
联系电话:87286858 87286869
电子邮箱:xwb@mail.hzau.edu.cn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成人员推荐表
研究生院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