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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编辑:审核:审核人参数配置未打开发布时间:2015-03-13
 

各学院: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工作需要,学校拟定于20156月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为进一步做好此次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工作内容

41日、2

420日、21

54日、5

61日、2

1.校学位办受理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材料(含: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注意事项及要求见《关于公布2015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名单的通知》;

2.各学院可参照本日程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工作

610日前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向学院分会递交有关学位申请材料

612日前

学院分会召开会议,并向校学位办提交上会有关材料

614日前

学校进行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抽查

615—开会前

校学位办准备上会有关材料

620日左右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注:预计6月进行学位授予的研究生,最迟于55日前提交盲评材料。

二、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审定

学位论文确属涉密的,须按照《华中农业大学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校发【2012】227履行相关手续。

三、答辩前的资格审查

1.硕士研究生应至少提前20天、博士研究生应至少提前30天,向所在学院办理申请答辩登记手续(含:提交学位论文1份和《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审核表》1份);其中,学术型研究生学籍未满三年的,需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2.申请答辩时,研究生发表论文应达到《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

3.学院应对所有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包括申请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类别、专业、导师)、培养环节(学分、个人培养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开题报告、课题检查)、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论文发表等,并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校发【2012】228,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进行复制比检测。

四、材料提交

1.通过资格审查后,答辩秘书应尽快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表》,并至少在答辩前7天送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备案;凡未经审核、备案者,答辩无效。教学秘书须在答辩前5天将答辩信息电子版(按规定字段汇总)报送至校学位办,以便上网公告并安排听取答辩。

2.研究生须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入个人学位信息。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好学位信息的采集、整理、提交工作,注意提醒毕业研究生在网上完善个人信息,保存好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学位信息登记表,确保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

3.各学院应在组织召开本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的基础上,按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有关材料。

五、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手册》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标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确保今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2.请各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研究生及其导师,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并加强答辩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3.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有《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和《华中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可以由研究生本人到研究生院办公室,凭校内转账单购买(不接收现金)。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柴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87281277 87286858

电子邮件:xwb@mail.hza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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