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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编辑:审核:发布时间:2012-09-18

关于2012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

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学校拟于20121220日前后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为确保此次会议的顺利召开,现就今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日程安排

 

91920

1089

1156

1.   校学位办受理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含:博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

2.   各学院可参照本日程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评工作

1213

学校抽取拟上会人数的10%进行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

1215

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并向学院分会递交有关申请材料;

1217

学院分会召开会议,并向校学位办提交上会有关材料

1220左右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注:1. 8周至13周(1022日至1123日)为专业学位研究生集中答辩时间,请各学院注意加强答辩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2. 11月接受的盲评论文送审结果将于12月中旬返回,其学位将于下次学位委员会(20136月)讨论。

二、答辩前的资格审查

1.硕士研究生应至少提前20天、博士研究生应至少提前30天办理申请答辩登记手续(含:提交学位论文1份和《研究生申请论文答辩审核表》1份);其中,学籍未满三年的,需提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在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备案。

2.申请答辩时,研究生已发表论文应达到《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

3.学院应对所有学位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核,包括申请者的个人基本信息(含:姓名、类别、专业、导师)、培养环节(学分、个人培养计划、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开题报告、课题检查)、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论文发表等,并对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三、材料提交

1.通过资格审查后,答辩秘书应尽快填写《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表》,并至少在答辩前7天送交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备案;凡未经审核、备案者,答辩无效。教学秘书须在答辩前5天将答辩信息电子版(按规定字段汇总)报送至校学位办,以便上网公告并安排听取答辩。

2.研究生须在各学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登入个人学位信息。各学院应认真组织好学位信息的采集、整理、提交工作,注意提醒毕业研究生在网上完善个人信息,保存好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的学位信息登记表,确保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

3.各学院应在组织召开本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的基础上,按时提交拟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具体上报材料说明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1.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手册》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标准,认真组织,统筹安排,确保今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平稳有序地进行。

2.请各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相关研究生及其导师,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组织工作,并加强答辩环节的质量监督和检查。

3.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有《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和《华中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形式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可以由研究生本人到研究生院办公室(丹桂楼206),凭转账单购买。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咨询我办。

联 系 人:汪

联系电话:027-87282673

电子邮件:xwb@mail.hzau.edu.cn

                                              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2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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