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位法》,高质量开展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5〕7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12月研究生学位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
(一)学位申请资格。研究生在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或者修满相应学分,完成学术研究训练或者专业实践训练,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经导师审阅通过后,方可向所在学院提出学位申请。
(二)申请方式与期限。学位申请由申请人登录“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核实无误后提交学位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0日。
(三)学位申请审查与告知。学院应及时做好学位申请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分修读情况、培养环节完成情况与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完成情况等,审查结果通过系统反馈申请人。学院对学位申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自作出决定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学位申请人,详细告知作出决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四)其它。学位申请人提交学位申请后获批转入博士阶段学习的,学位申请程序自动终止。
二、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学术规范审查
(一)审查内容。学术规范审查主要内容为科研实验记录检查和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文本的复制比检测。
(二)科研实验记录检查。学院应根据相关学科要求,组织对申请人的科研实验记录进行检查。检查未通过者,不予进入评阅环节。
(三)复制比检测。学校指定采用中国知网“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对论文或成果文本进行检测。检测工作由各学院负责组织,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制定发布。学院应及时将检测结果上传系统。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未经检测或检测结果认定为不通过的,不予进入评阅环节。复制比检测答辩后抽检由研究生院具体组织实施,在答辩后、校学位会会议前进行,抽检不通过者不予学位评定。
三、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评阅
(一)评阅方式。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原则上实行双向匿名评审,由学位申请人在系统提交论文评阅材料,通过学校指定平台送校外专家评审。
(二)材料提交。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上传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论文摘要(txt格式电子版)、《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自评表》(pdf格式电子版);硕士学位申请人须上传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送审论文要求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删除致谢及成果发表等个人信息。
(三)送审方式与时间。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集中送审与即交即送结合。集中送审分两个批次进行,时间分别为2025年10月7日和10月17日。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由学院负责组织,应在10月10日前启动送审工作。
(四)实践成果评阅。实践成果需以其他方式评审的,由所在学院根据成果类型制定具体评阅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执行。
四、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答辩
(一)答辩申请。原则上申请人的修业情况、论文评阅与创新成果等应达到所在学科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方可申请答辩,由申请人提前在系统填报答辩相关信息,提交答辩申请。
(二)答辩组织。学院应及时做好答辩申请审核,审查答辩委员会组成,严格落实学术回避制度,提前做好答辩工作安排,精心组织营造科学严谨答辩氛围,打造好答辩育人课堂。严格实行答辩公告制度,学院应至少提前3天在学院官网发布答辩公告。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答辩应当公开进行。答辩工作应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
(三)实践成果答辩。实践成果采用其他答辩方式的,由所在学院制定具体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执行。
五、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存档
(一)论文修改。答辩通过后,申请人应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和建议对论文或成果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查通过后按相关要求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
(二)论文提交。申请人须在学位分会会议召开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定稿的论文或成果文本。纸质版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相关要求装订,博士学位论文2份、硕士学位论文1份,并在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系统(网址https://libthesis.hzau.edu.cn/cas-hzau/login)提交电子版。校学位会会议召开前未提交者,不予学位评定。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学位法》和《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等法规制度,准确把握政策要求,规范开展学位授予工作。
(二)各学院应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切实压实导师、答辩委员会、学位分会等主体责任,推进科学评价,加强学术把关,切实保证学位授予质量。
(三)各学位分会应在2025年12月15日前召开,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研究生学位授予。12月16日前各学院将分会纪要及会议审议材料报送校学位办。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