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中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校发〔2025〕76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夏季研究生学位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夏季学位授予学校计划开展两次学位评定,评定会议时间预计在2026年6月11日、9月17日左右。
2.2026年6月6日、9月12日前,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并按要求报送材料。
二、学位申请
1.2026年2月28日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研究生通过“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提交学位申请。两个批次申请截止日期分别为2026年4月30日(6月学位评定)、6月30日(9月学位评定)。
2.学院应及时做好学位申请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学分修读情况、培养环节完成情况与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完成情况等,审查结果通过系统反馈申请人。
3.提交学位申请后,学位申请人获批转入博士阶段学习的,学位申请程序自动终止。
三、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学术规范审查
1.学术规范审查主要包括科研实验记录检查和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文本的复制比检测,由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并将审查结果及时录入系统。学术规范审查未通过者,不予进入评阅环节。
2.学院组织专家组对学位申请人科研实验记录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记录是否真实、规范和完整,具体参照《关于常态化开展自然科学类研究生科研实验记录检查的通知》(校研务〔2025〕13号)文件执行,并按照相关学科要求做好科研实验记录的存档工作。
3.学院按照《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管理办法》(校学〔2020〕43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工作的几点说明》文件要求组织开展复制比检测工作。检测前,导师需对研究生提交的论文或成果文本进行审查,杜绝工具“降重”、故意修改规避检测等弄虚作假行为。
4.研究生院在答辩后、学位评定前组织论文复制比抽检,抽检不通过者不予学位评定。
四、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评阅
1.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评阅原则上采取双向匿名评审方式;确需采取其它评阅方式的,由所在学院制定具体评阅方案,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执行。
2.送审论文要求隐去作者和导师信息,删除致谢及成果发表等个人信息。博士学位申请人须上传送审论文(pdf格式电子版)、论文摘要(txt格式电子版)、《华中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自评表》(pdf格式电子版);硕士学位申请人须上传送审学位论文(pdf格式电子版)。
3.论文送审采取集中送审与即交即送相结合的方式。博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两个批次集中送审时间分别在2026年4月1日、6月15日,因评审周期需要,建议学位申请人在2026年4月20日、7月5日前提交送审论文。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具体安排由各学院制定。
五、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答辩
1.原则上申请人的修业情况、论文评阅与创新成果等应达到所在学科专业学位授予标准方可申请答辩,由申请人在系统填报答辩相关信息,提交答辩申请。
2.学院应及时做好答辩申请审核,提前做好答辩工作安排,并按相关规定组成答辩委员会,其中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校外专家应不少于2人。严格落实学术回避制度,精心组织营造科学严谨答辩氛围,打造好答辩育人课堂。
3.严格落实答辩公告制度,学院应至少提前3天在学院官网发布答辩公告。除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外,答辩应当公开进行。
六、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存档
1.答辩通过后,申请人应按照答辩委员会意见和建议对论文或成果认真修改,并提交《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论文修改鉴定意见存查表》。
2.申请人须在学位分会会议召开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定稿的论文或成果。校学位会会议召开前未提交者,不予学位评定。
3.存档纸质版学位论文按照《华中农业大学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相关要求装订,自然科学类学科专业应将《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图表原始记录存查表(自然科学类)》作为附录内容装订存档。博士学位论文提交2份、硕士学位论文提交1份。电子版学位论文登录研究生学位论文提交系统(网址https://libthesis.hzau.edu.cn/cas-hzau/login)提交。
研究生院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