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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夏季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高依依编辑:高依依审核:蔡江发布时间:2024-05-29

各学院:

根据中国银行华农支行关于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将于2024年6月到期的研究生,包括但不限于2021级学术型硕士、2022级专业学位硕士等已到正常贷款期限的研究生,2023年转博的2021级学术型硕士已到正常贷款期限的博士研究生,因读博、延期毕业等已办理展期但已到最后贷款期限的研究生。

二、工作内容

1.填写还款协议书。

填写2023版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20、2021年),并手写签名、按捺手印,一式三份

2.提交还款协议书。

612日前,学院填写XX学院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汇总表》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yjszz@mail.hzau.edu.cn纸质版汇总表还款协议书、再贴息申请书资料确认书等相关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学生综合服务楼217室。

3.中国银行审核签章。

中国银行对提交的还款协议书进行审核盖章后,将一份还款协议书退回研究生。

三、其他说明

(一)传统线下签署纸质版还款协议方式(合同编号2021年前)

1.提前还款。

需办理提前还款的研究生,前往中国银行华农支行打印《贷款结清证明》,并上交。

2.办理展期。

因继续深造(攻读硕士、博士)需办理展期的研究生,填写2023版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20、2021年)》2024版再贴息申请》一式三份,与《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身份证复印件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上交。

因延期毕业而需要办理展期的研究生,填写《延期毕业证明》,学院签字盖章后与2023版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20、2021年)》一式三份《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一并上交。

(二)线上办理毕业确认手续(2022年及之后线上发起的贷款)

1.提前还款。

学生登录手机银行发起毕业确认,提交到高校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后续还款

2.办理展期。

学生在手机银行提交继续贴息流水,高校老师对学生提交的贴息流水进行审批。

3.政策咨询。如有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与中国银行负责贷款工作人员咨询(王经理QQ117221217)。

2)加入华农在校研究生校园地助学贷款群(QQ群:196405833)。

3)与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处老师联系(电话027-87287176,工作日8:00-11:40,14:30-18:00)。


附件:  2024年夏季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材料.zip   

        2024年XX学院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汇总表.xlsx      

        2023版再贴息后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15年-2021年).doc            

                               研究生院

                                               2024年5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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