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2014年寒假放假及做好寒假前后工作安排的通知》,学生寒假放假时间为2014年1月18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月15日(农历正月十六),2月16日(农历正月十七)到校报到, 2月17日(农历正月十八)上课。为保障寒假留校研究生度过一个祥和、愉快、充实和安全的假期,经学校有关部门协商,现就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研究生寒假留校申请登记手续
需要留校的研究生,请务必填写《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寒假留校申请表》(一式两份)(http://yjs.hzau.edu.cn/szjy/sz9/index_1.htm/ 可下载)。导师签署意见后,1月13日下午下班前交到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各学院于1月14日前完成寒假留校研究生信息登记汇总,同研究生的申请表一起报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
二、寒假留校研究生住宿安排
寒假留校的研究生集中住宿,不得单人住宿。
各学院对本院研究生宿舍和楼栋进行检查,本院所有无人居住的宿舍均要张贴封条,具体工作由各学院和后勤集团学生宿舍管理中心负责。
研究生宿舍假期不封楼楼栋由宿舍管理中心统筹安排,请注意留意后续通知。住在封楼楼栋的研究生届时请自行到假期不封楼栋找学友联系住处;确有困难的同学,应提前找学院辅导员或学院留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协助解决;仍未能解决者由上述负责人报研工部及宿管中心解决。
三、寒假留校研究生注意事项
研究生寒假留校期间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不得在宿舍内烧煮食物,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不使用禁用电器具,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中途离校要告知导师和学院留校负责人。
寒假在实验室从事科研的研究生,应及时与所在实验室负责人联系备案,注意实验期间的安全。
四、有关场所安排
1.寒假期间,自习教室安排见后续通知;图书馆开放时间以图书馆通知为准;
2.教育超市、食堂、开水房,澡堂等假期安排见后续后勤集团通知以及各营业场所张贴通知;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至少要有1名老师负责本学院留校研究生工作。
2.各位研究生要主动向自己的导师汇报自己留校期间的情况,外出时务必向本院留校负责人和导师请假。
3.各学院要在研究生离校后对本学院宿舍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问题进行整改;
4.要加强对留校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定期检查学生区安全和保卫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留校研究生人身财产安全。
寒假留校研究生指1月18日放假开始之日起至2月7日之间均在校的研究生。1月30日之前离校的研究生为推迟离校研究生,寒假推迟离校的研究生请持返乡车票到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登记,不需填写《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寒假留校申请表》,由学院登记汇总后报教育管理办公室,同时在所住宿楼栋的楼管师傅处登记。
附件: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寒假留校申请表
研 究 生 院 研 工 部
保 卫 处 后 勤 集 团
2014年1月6日
附:部分值班电话
校园 110 : 87281110 宿管中心:87282932
学校办公室: 87282027 保 卫 处: 87282107 87282105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寒假留校申请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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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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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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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生 / 博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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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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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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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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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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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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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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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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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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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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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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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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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固定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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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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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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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校住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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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至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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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留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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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如没有住在学校,请告知校外住址。
申请人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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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人
承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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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申请寒假留校,作出以下承诺: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社会公德,遵守寒假期间学生公寓作息制度,按时回宿舍就寝;
2、遵守宿舍管理中心关于集中住宿的统一安排;
3、加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
4、每周向导师、学院留校负责人和家长告知自己的近况。
5、违反相关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签字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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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师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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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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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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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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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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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留校时间、联系方式如与上述填写情况发生变更,务必及时告知学院留校负责人。2.假期外出请告知学院留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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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一式两份,学院留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