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期间办理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且按照学制应于2017年6月30日毕业的同学(如2014级学术型硕士生、2015级专业硕士),接校园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中国银行通知,毕业前各位贷款的同学要完成助学贷款还款事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贷款的同学需开通中国银行的网银,没有开通的同学请到校门口中国银行开通。
2.拟毕业前一次性还清贷款的同学,请于5月20日前通过网银结清贷款,并将截图发送至教育管理办公室冉老师。
3.毕业后正常还款和因升学办理展期的同学,下载填写附件中的表格。
4.办理展期的同学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办理再贴息事宜
填写说明版 附件六:贴息申请书(格式)正反打印
填写说明版 新版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14年(含)之前)
填写说明版 新版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15年(含)之后)
填写说明版 -新版再贴息后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15年(含)之后)
填写说明版-新版再贴息后还款协议(合同编号2014年(含)之前)
填写说明版 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
还款协议工作表 新建 再贴息申请表格
用于填写的各种表格(已经去掉了说明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