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科学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园艺林学学院:
为奖励学校品学兼优的学生,中化集团与学校经友好协商决定设立 “中化农业MAP奖学金”,旨在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优良学风,培养学生成为有情怀、有担当、专业强的农业高素质人才。
为做好“中化农业MAP奖学金”农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依据中化集团农业事业部与华中农业大学设立奖学金的协议,特制定《2018年研究生“中化农业MAP奖学金”评定办法》,请遵照执行。
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14日
2018年研究生“中化农业MAP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中化集团为促进中国农业可持续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社会主义农业建设人才,支持中国的教育事业,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提高综合素质,特在学校设立“中化农业MAP奖学金”。为做好“中化农业MAP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化农业MAP奖学金评定对象为植物科学技术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园艺林学学院以下专业2017级硕士研究生。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作物栽培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
园艺林学学院: 果树学、蔬菜学、茶学
资源与环境学院:植物营养学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微生物学
第三条 中化农业MAP奖学金2018年评选研究生8人,每个学院各评2人,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第四条 中化农业MAP奖学金以现金打卡形式一次性发放,颁发获奖证书。本奖学金与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重复发放。
第五条 相关学院成立学院中化农业MAP奖学金评选委员会,负责本学院该项奖学金的评选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
3.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综合测评或学习成绩名列专业前10%;
4.勤于实践、创新能力强;
5.在农业类实践及创新比赛中获奖者优先。
第七条 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2018年“中化农业MAP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打印件,一式两份贴照片)。
2.学院评选。相关学院中化农业MAP奖学金评选委员会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评选,初步确定候选人名单,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根据公示结果填写《获“中化农业MAP奖学金”(研究生)学生名单备案表》连同候选人《2018年“中化农业MAP奖学金”(研究生)申请表》一并报教育管理办公室。
3.学校审查并公示。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2天。
4.确定获奖名单。学校将最终获奖候选人名单及有关材料报送中化农业MAP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经中化农业MAP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定,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