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百个研究生样板党支部”和“百名研究生党员标兵”的通知》(教思政厅[2018]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研究生中开展 “样板支部”和“党员标兵”创建工作,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遴选推荐。各学院认真对照创建标准,综合考虑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典型性,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分别推荐“研究生样板支部”和“研究生党员”各1个,没有符合“样板支部”和“党员标兵”的学院可暂不推荐,同时要以此为契机,加强对研究生党支部工作的指导和优秀研究生党员选树工作。
2.组织材料。各学院要提交所推荐“样板支部”和“党员标兵”事迹材料和支撑材料。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视角叙述,要写实、有条理、简明扼要、突出特色,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既要确保信息完整、客观真实,又要确保文字质量、行文格式。样板支部材料要总结支部近三年来学术科研、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社会等方面突出材料;党员标兵材料要总结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综合表现,坚持思想引领导向、突出学术创新、展示全面成长。支撑材料为体现满足创建基本条件的证明材料,能够反映支部、党员事迹的PPT、照片、H5页面、视频材料、获奖证书等。
3.宣传推广。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样板支部”和“党员标兵”创建工作,一方面按照“七个有力”的标准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按照理想信念坚定、学业成绩优秀、带头作用突出、师生高度认可的标准选树研究生优秀党员,形成“对标争先”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加强对先进典型支部和党员的事迹宣传,发挥先进的引领示范作用。
4.提交说明。“样板支部”和“党员标兵”事迹材料和支撑材料于9月10日前发送邮箱yjstgw2016@163.com,暂不提交纸质版和推荐表等其他材料。
联系人:李洪亮 电话:027-87287176
党委研工部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