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各级研究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研究生组织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战斗堡垒作用,现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校院两级研究生党团学组织干部,研究生党支部、班委会、团支部干部。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积极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言行,努力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二)热爱研究生工作,贯彻落实学校、学院指导精神,立足岗位尽职尽责,作风正派,积极主动,热心服务,乐于奉献,圆满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学风端正,诚实守信,积极参加科技创新,课程学习成绩优异,本年度无课程不及格记录;
(四)组织纪律观念强,团结同学,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本学年度担任干部时间不少于8个月(截止至2018年5月)。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组织:校级干部由研究生团工委组织评选;院级干部由学院组织评选。
(二)指标分配: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不超过干部总数的40%。本学年度获评“优秀研究生会”的学院,可以增加2个名额。
(三)评选程序:
个人申请:校院两级干部分别向研究生团工委和所在学院提交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
初步评审:研究生团工委、各学院根据自行制定的具体评选细则进行评审,初步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名单报送研工部。
学校审定:研工部对初步评审名单进行审查核定,并将最终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发文予以表彰。
四、几点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根据学院实际,制定具体评选细则,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评选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挥激励导向作用,有利于充分调动研究生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争相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各学院于5月25日之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初评名单(加盖公章)及时报送研工部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jstgw2016@163.com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4月27日